泸州:为多获安置房夫妻假离婚 丈夫却另结新欢
10.09.2014 12:51
本文来源: 广播电视台
四川新闻网泸州9月9日讯(李貌 王盛 记者 岳东)为能多获得30平方米安置房屋,泸州市江阳区邻玉镇一村民李某与妻子罗某费尽心思假离婚。没想到安置房还没到手,丈夫却另结新欢,并起诉要求妻子给付补偿款10万元。
2年前,李某听村民说,房屋、田土被征用,一个户口可在正常基础上多获得30平方米安置房权益。于是,李某挖空心思想出一个办法,那就是先假离婚,将自家的户口一分为二,等获得安置房后再复婚。李某将这计划告诉妻子罗某并征得了同意,当年9月29日。双方在民政部门办理了离婚登记手续,为了离婚看起来更加真实,离婚协议约定,共育女儿由李某抚养,女儿的教育费、医疗费等全部由李某承担,罗某一次性补偿李某10万元,此款在2013年12月31日前付清。
可是,房屋、田土没被征用,安置房更没有到手,李某与罗某的夫妻感情却越来越淡。今年初,李某在另结新欢后,向江阳区人民法院弥陀法庭提起诉讼,要求罗某履行协议,一次性给付补偿款10万元。近日,法庭经审理作出一审判决,认为李某与罗某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自愿签订的协议,在不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的情况下,对双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双方均应遵照执行。最终判决罗某在判决生效之日起15日内给付李某补偿款10万元,如今罗某真是人财两空了。
本文来源: 广播电视台
10.09.2014 12:51
故
事
乐山市委书记彭琳调研督导金口河区脱贫摘帽工作
10月25日—26日,扶贫与移民
江安县仁和乡:创新党建引领 抓实脱贫攻坚
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扶贫与移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