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县工商局整治不正当竞争突出问题力度大

19.09.2014  18:03

近期,在整治不正当竞争突出问题专项执法行动中,泸县工商局充分利用监管执法职能,突出重点行业和重点领域,大力开展集中整治行动,加强“宽进”后的“严管”工作,狠抓大要案的查处,整治取得阶段性成果,共立案查处不正当竞争案件135件,案值100.33万元,其中,案值10万元以上的大要案3件。

打击违法者要害,严查假冒侵权商品

该局以关注民生为切入点,重点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行为,对违法当事人基本情况、侵权商标、侵权商品来源、销售渠道信息进行梳理,对涉案金额较大的商标侵权、制假售假、“傍名牌”案件,通过寻根溯源加强督办,追查生产、运输、仓储、销售等各环节存在的问题,对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和侵犯商标权行为从重处罚。集中整治中,共查处傍名牌案件45件,查获涉案物资总货值31.65万元。

规范网络交易行为,查处虚假宣传案件

该局以医疗、房地产、酒类、通讯等广告中的虚假宣传为重点,引导经营者签订诚信经营承诺书、对发布广告进行自查自纠,查处对商品品牌和产地、质量、功能等进行绝对化宣传、扩大宣传、虚假宣传,严重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在虚假宣传、虚假表示等领域执法不断争取新突破。截至目前,泸县辖区企业已建自主经营性网站110余家,拥有商品交易功能的10余家,整治中该局开展网上巡查800余户次,查处网络虚假宣传案12起,案值达27.30万元。全局虚假宣传案已立案查处78件,案值达69万余元。

均衡经营者利益,整治损害正常竞争行为

指导行业协会加强自我约束与自律,对业内不正当竞争行为开展行政约谈,对利用商业贿赂、限制竞争、侵犯商业秘密损害其他经营者行为进行查处,对损害市场秩序的“潜规则”进行曝光,对相关行业多发的不正当竞争行为进行集中查处,营造良好的市场竞争秩序。召集电信、移动、联通等企业负责人行政约谈,督促企业、商家自查自纠,提出行政建议20多条。加强行业监督、综合治理,推进反不正当竞争长效机制建设,形成行政执法、行业自律、部门协作、舆论监督、公众参与的监管新格局。

强化舆论宣传,部门协作紧密

该局充分发挥舆论宣传的作用,宣传报道典型案例、工作成果、执法经验,树立工商执法权威和有为形象。在《中国工商报》、《四川日报》、《华西都市报》、《四川经济日报》、《四川工人日报》、《西南商报》、《消费质量报》、《泸州日报》以及凤凰网、搜狐新闻、四川新闻网、泸州新闻网等媒体发稿70多件,提高了整治的知晓度和影响力。加强与公安、食药监、商务等部门的协作、联动执法,加强内部各职能部门、工商所的密切配合和上下联动,形成合力,提升了查办案件的执行力和威慑力。(撰稿:童心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