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县地税局“四到位”落实税收优惠8532万元  

23.11.2015  11:38

    泸县地税局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在抓好税收征管工作的同时,积极落实好各项惠民政策。截至日前,全局共落实税收减免8,532万元,其中:改善民生(主要是住房)减免1,735万元;促进小微企业发展减免450万元。 

      一是政策宣传到位。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办税大厅电子显示屏、网站、税企QQ群、微信等形式宣传税收优惠政策。通过发放资料、走访纳税人,现场接受纳税人咨询等办法,使各项税收优惠政策深入人心。
      二是政策落实到位。对于符合减免条件的纳税人,采取优化审核,简化审批,快速审核,限时审批的措施提高工作效率,实现办理周期最小化;对符合优惠政策规定的纳税人,不折不扣地给予减免,并实行工作责任追究,对政策落实打折扣和推诿等行为的,追究相关当事人的责任,确保税款减免到位
      三是监督执行到位。县局相关业务股室对落实税收优惠政策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对各所进行跟踪监督落实情况,不定期的对企业、个人进行调查,看是否将税收优惠政策宣传、落实到位,对外公布电话加强社会监督,确保税收优惠政策的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