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泰州地税局原副局长受贿百余万受审

09.07.2015  21:01

  中新网南京7月9日电 (记者 崔佳明) 9日,记者从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8日,泰州市地税局原副局长赵凤琴(副处级)因涉嫌受贿犯罪在泰州市中级法院受审,由于案件复杂,该案当庭未宣判。

  泰州检方起诉赵凤琴在2009年到2014年期间,利用职权,为相关企业税务方面给予关照,一共收受132.4万元的钱物。其中,泰州某房地产老总谢某以超低价格出售门面房,成为了法庭调查的焦点问题。检方认为,谢某出售的门面房市场最低价为7335元每平方,而赵凤琴仅以6000元每平方就购买到了。这次买房交易,变相让赵凤琴收了100多万元好处费。另外,检方还查明,赵凤琴先后利用职务便利收受公司、下属等人所送的礼金合计人民20余万元。1999年9月,还侵吞了公款3万3千元。

  被告人赵凤琴,女,汉族,1965年9月出生,江苏兴化人,今年50岁的赵凤琴,硕士学历,历任泰州市财政局办事员,泰州市地税局计划财务科副科长、科长,泰州市地税局计划财务处处长,扬州市地税局总经济师、党组成员,2010年6月任泰州市地方税务局副局长、党组成员。2014年10月20日,赵凤琴因涉嫌严重违纪接受组织调查。同年11月7日,赵凤琴因涉嫌受贿犯罪被检方立案侦查。2015年5月22日,江苏省泰州市人民检察院将赵凤琴涉嫌贪污、受贿犯罪一案依法向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完)

(原标题:低价买房牵出腐败 泰州地税局原副局长赵凤琴受审)

编辑:SN146

更多猛料!欢迎扫描下方二维码关注新浪新闻官方微信(xinlang-xinwe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