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泰兴原人社局书记贪污百万获刑9年
泰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原党委书记刘中荣今年60岁,原本到了安享晚年的年龄,却要在监狱度过晚年。1996年至2013年期间,他利用担任泰兴市原横巷乡乡长、泰兴市农业资源开发局局长、泰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委书记及主任科员的职务之便,索取或非法收受贿赂达百万元之巨。近日,刘中荣因犯贪污罪、受贿罪被泰兴市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九年。现代快报记者 尹有文 当乡长时
当局长时 下属给他送钱
一笔收下10万现金
1996年时,10万元在泰兴当地可以购买一套商品房,刘中荣就敢一次收下这么大数额的现金。
1993年到1995年间,刘中荣担任原横巷乡(后合并到黄桥镇)乡长,分管原横巷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钱某是建筑公司的副经理,为了感谢刘中荣帮助他从泰兴第一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分包了上海的几个建筑工程,1996年春节前的一天,钱某到刘中荣家中送了10万元现金。在此期间,刘中荣还收了余某8万元现金,并对余某对外承接工程等方面给予关照。
当局长时
水利站用公款给他送钱
2001年11月至2010年4月近10年时间里,刘中荣担任泰兴市农业资源开发局局长,掌管着申报、实施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的权利,他也成了众多乡镇水利站站长需要打点的对象。从2005年开始,吴某、张某等水利站站长先后多次在刘中荣家中和办公室,奉上少则两万,多则四五万的现金,就是请刘中荣帮助申报、实施农业综合开发项目。有几次,刘中荣还会主动打电话向站长们要钱。这些行贿的钱,站长们都通过工程管理费和招待费中处理掉了。
下属给他送钱
开除党籍后还能官复原职
2002年7月,泰兴市农业资源开发局的科长刘某因为嫖娼被公安局警告并罚款5000元。2004年4月15日,刘某被免去科长一职。2004年9月1日,刘某被泰兴市纪委开除党籍。2006年,泰兴市农业资源开发局中层干部竞争上岗,刘某因为被处分,不参加年度考核,不符合竞争上岗条件,但2007年4月30日,刘某官复原职,并在2009年10月5日,被局党支部确定为预备党员。为了感谢刘中荣给予的关照,刘某先后共给刘中荣118000元。
当人社局书记时
为企业申报项目提供关照
据某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负责人许某证言,他在创办企业过程中,办理各种手续遇到不少困难,泰兴市人民政府将他列入高层次人才,由刘中荣负责牵头跟踪服务,公司获得创业基金30万元。
公司曾因违规生产先后两次被泰兴市安监局和环保局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6万元罚款,公司申请相关部门免予处罚,刘中荣代表人社局予以批注请求相关部门照顾。
在此期间,该公司先后送给刘中荣28万元。
编辑:SN146
文章关键词: 受贿 反腐 我要反馈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