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注销高县关闭煤矿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批复

13.11.2014  13:16

高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你局《关于请求注销高县4个煤矿安全生产许可证的请示》(高安监〔2014〕79号)收悉。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煤矿企业兼并重组的实施意见》(川府发〔2013〕15号)文件精神,依据《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令第8号)第三十一条规定,四川煤矿安全监察局决定依法注销高县蕉村镇水竹林煤厂等3处关闭煤矿安全生产许可证。

 


 

 

四川煤监局

2014年11月11日







附件: 注销煤矿安全生产许可证矿井名单.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