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注销泸县关闭煤矿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批复

07.07.2015  19:44

泸县安全监管局:

你局《关于注销泸县方洞煤矿和泸县加明石燕煤业有限公司安全生产许可证的请示》(泸县安监〔2015〕64号)收悉。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煤矿企业兼并重组的实施意见》(川府发〔2013〕15号)文件精神,依据《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令第8号)第三十一条规定,四川煤矿安全监察局决定依法注销泸县方洞煤矿和泸县嘉明镇石燕煤矿安全生产许可证。

附件: 注销煤矿安全生产许可证矿井名单.docx


四川煤监局

2015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