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注销旺苍县关闭煤矿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批复

24.09.2014  18:51

旺苍县煤炭工业管理局:

你局《关于注销旺苍县普济镇龙江煤矿等2家煤矿矿安全生产许可证的请示》(旺煤〔2014〕145号)收悉。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煤矿企业兼并重组的实施意见》(川府发〔2013〕15号)文件精神,依据《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令第8号)第三十一条规定,四川煤矿安全监察局决定依法注销旺苍县普济镇龙江煤矿等关闭煤矿安全生产许可证。

附件: 注销煤矿安全生产许可证矿井名单


四川煤监局

2014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