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重“面”与“点”的协同——四川深化改革进行时(三)

20.02.2014  06:33

原标题: 注重“”与“”的协同——四川深化改革进行时(三)

□本报评论理论部

以重点突破带动整体推进,是30多年来我们改革取得成功的一条重要经验,而在全面深化改革的新阶段,系统设计、统筹谋划、整体推进,凸显出改革新的特点。那么,在当下,该怎样处理好整体推进与重点突破的问题?

省委十届四次全会告诉我们:新时期的改革有自己的规律和特点,实现改革预期目标,需要把握好“”与“”的辩证法。

探索农村改革、推进国有企业改革、进行城市综合改革试验、开展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这些,都是30多年来我省改革的重头戏和“闪光点”。这些敢为人先的探索与实践,催动改革巨澜,因此而成为时代的标杆。今天,化解制约发展的深层次矛盾成为改革要啃的硬骨头,改革对象互相牵连,利益关系错综复杂,关联性互动性明显增强。与之对应,改革必须统筹协调推进。更为长远的任务,是作为各领域改革和改进的联动和集成,我们需要构建起一整套更完备、更稳定、更管用的制度体系。完成这项复杂而艰巨的任务,必须运用科学的方法论。

全面、整体、系统,既是新时期改革的突出特点,那就意味着改革不能畸轻畸重、不能单兵突进、不能顾此失彼。国民经济是一个有机整体,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也是一个整体,其中任何一个部分都不能脱离整体而发生根本性的变化。新形势下的改革领域众多,且各个领域的关联性显著增强,牵一发而动全身,一个领域的改革往往需要其他领域的协同配合。在这种情况下,改革如果不能做到整体推进、统筹兼顾,某一领域就可能成为“短板”,影响系统目标的达成。因此,政策如何对接、如何配套、如何互动,就需要在宏观层面上缜密架构。

当前,我省正深入实施“三大发展战略”,其涉及面广、配套性强、利益关系复杂,必须放在改革大系统内来考量。多点多极支撑发展,需要金融、土地、产业、投资等差异化的区域协调发展政策的支持;统筹城乡改革,需要户籍制度、农村产权制度、土地管理制度、扩权强县和扩权强镇等改革的跟进;创新驱动升级,需要研发和成果转化机制、科技评价和奖励机制等改革的配合,如此等等。实现“两个跨越”的奋斗目标,各项决策部署必须更加注重相互促进、良性互动、协同配合,靠改革破除一切妨碍科学发展的思想观念和体制机制弊端,构建系统完善、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制度体系,使各方面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从而持续不断地聚合各项相关改革协调推进的正能量,形成各领域改革系统关联、统筹谋划、整体推进的局面。

全面,并不代表遍撒胡椒面,“眉毛胡子一把抓”。这好比弹钢琴,需要十个指头都动作,但不能没有节奏感,也不是平均用力。以整体联动统筹改革大局,就要像弹钢琴一样,按照曲谱,找准键位和节拍,把握好力度,十个指头分工合作、相互配合。分清了轻重缓急,找到了突破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就能够激发起带动全局的力量。这样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也就是改革大局中的主要矛盾和矛盾的主要方面。抓住这个“牛鼻子”,就能够牵引和带动其他方面的改革,产生四两拨千斤的效力。比如,经济体制改革是当前我省全面深化改革的重点,我们就要围绕这个重点,创造有利于科学发展、加快发展的体制机制新优势,为实施“三大发展战略”提供制度性保障,牵引和带动其他领域改革向纵深推进。

同时,从辩证的角度看,重点并不是孤立的一个点。重点在不同时空下显现出其特殊性和差异性,重点和非重点也是对立统一的关系。而在不同层级和不同工作层面,还需抓住彼时彼地的改革重点。因此,我们一定要仔细领会省委的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要结合各自实际,搞好分类指导,善于分析研究制约各自发展的重点问题,增强改革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找准了改革“穴位”,注重了“”“”协同,就能一子落而满盘活。

没有整体推进,改革就会顾此失彼,深化和扩大改革成果更是奢望;不抓住重点进行突破,就可能打不开局面,使整体改革陷入僵持或停滞不前。习近平总书记近日强调指出:要破除妨碍改革发展的那些思维定势。面对艰巨复杂的改革任务,我们一定要树立辩证思维,处理好“”与“”的关系,既强调整体协调推进,也善于抓住要害重点突破,这样,才能从容驾驶改革航船破浪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