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 平昌县城禁止焚纸烧香

08.08.2014  14:27

  7日,记者从平昌县城镇管理局获悉,“七月半”平昌城区禁止焚纸烧香,市民可到城区外祭拜。

  城区外可焚纸烧香的地点为:华严李家沟、佛头山文化产业园入口去通江方向前100米、达州方向银丰加油站前500米、原信义收费站去巴中方向前200米、城东大库前100米等县城建成区外。时间为8月9日(农历七月十四)18时以后。

  平昌县城镇管理局提醒,居民在上述规定场地进行焚纸烧香时,不准依山傍树,应远离可燃物,必须烧完燃尽方可离去,并加强现场火灾隐患防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