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资本实缴改认缴 27个金融和准金融类行业除外

21.02.2014  10:57

  四川在线消息(四川在线记者 张锐)省委十届四次全会对我省全面深化改革作出部署,其中涉及到放宽注册资本登记条件、实行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放宽经营场所登记条件等问题。20日上午,国家工商总局召开《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方案》(以下称《方案》)视频会议,我省工商局相关负责人就改革公司注册资本及其他登记事项等政策进行解读。

 

  决定摘要:推进工商注册制度便利化,削减资质认定项目,实行先照后证,放宽注册资本登记条件,实行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

  解读——

  注册资本实缴改认缴 降低了创业成本

  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由实缴登记制改为认缴登记制。公司股东(发起人)应当对其认缴出资额、出资方式、出资期限等自主约定,并记载于公司章程。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以100万元注册资金为例,按照以往的规定,你需要先把钱准备好才能进行登记。改革后,你可以约定一年作为注册资金到位时间,在规定时间内缴纳就可以。这样就降低了创业成本。”省工商相关负责人介绍到。

  不过,银行业金融机构、直销企业、小额贷款公司等27类行业,暂按现行规定执行。

  取消最低注册资本 是否会衍生大量“皮包公司”?

  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提出,除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决定对特定行业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另有规定的外,取消有限责任公司最低注册资本3万元、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最低注册资本10万元、股份有限公司最低注册资本500万元的限制。不再限制公司设立时全体股东(发起人)的首次出资比例,不再限制公司全体股东(发起人)的货币出资金额占注册资本的比例,不再规定公司股东(发起人)缴足出资的期限。

  取消最低注册资本后,“一元开公司”终成现实。但是,这样的“零门槛”是否会衍生出大量皮包公司。

  据此,省工商相关负责人回应,实行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并没有改变公司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承担责任的规定,也没有改变承担责任的形式。如果股东(发起人)未按照自主约定的认缴出资额、约定的出资方式和出资期限向公司缴付出资,要根据法律和公司章程承担民事责任。“你可以一元开公司,但在实际运作过程中,对方会选择是否在你只有1元能力的情况下与你合作,企业信用和经营能力仍然从综合体系考量。同时,也会有相对应的监管制度。

  年度检验改为年度报告 建立全省统一信用信息公示平台

  企业年度检验制度改为企业年度报告公示制度。企业应当按年度在规定的期限内,通过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报送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查询。

  对未按规定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企业,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将其载入经营异常名录,提醒其履行年度报告公示义务。企业在三年内履行年度报告公示义务的,可以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恢复正常记载状态;超过三年未履行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将其永久载入经营异常名录,不得恢复正常记载状态,并列入严重违法企业黑名单。

  “目前,《经营异常名录管理办法》正在拟定当中,这其中涉及的异常名录和黑名单制度,将增加企业信用体系的监管。”省工商局相关负责人提到。

  简化经营场所登记手续 不以产权证作为唯一证明

  关于简化经营场所登记手续方面,申请人提交场所合法使用证明即可予以登记,不以产权证作为唯一证明。对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的条件,目前我省的具体细化管理办法仍在商议中,未正式决定。

  全程电子化登记管理 营业执照上附二维码

  建立工商登记数字证书管理系统,推行全国统一标准规范的电子营业执照,为电子政务和电子商务提供身份认证和电子签名服务保障。

  我省将逐步推行以电子营业执照为支撑的网上申请、网上受理、网上审核、网上公示、网上发照等全程电子化登记管理方式,营业执照上将附加二维码,以便市民查询、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