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院长:决不许在法院内部拉小圈子立小山头
中新网2月12日电 12日上午,全国法院2015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召开,最高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周强在会上强调,决不允许在法院内部拉“小圈子”、立“小山头”,领导干部要严格管束自己的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决不允许他们利用自己的职权干预法院案件审判和人事安排,决不允许他们利用自己的职务影响为个人谋取非法利益。
周强指出,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深入落实“两个责任”,坚持“四个从严”要求,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惩处司法腐败,继续加大对违纪违法干警的查处力度,为做好人民法院各项工作提供有力政治保障和纪律保障。
周强指出,2014年,全国各级人民法院全面落实党中央、中央纪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工作部署,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切实加大对法院干警违纪违法案件的查处力度,持之以恒推进作风建设,切实加强纪律教育和廉政教育,强化权力运行监督,认真落实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各项任务,人民法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取得了新的成效。
周强指出,当前,人民法院党风廉政建设还存在不少薄弱环节,反腐败体制机制还不够健全完善,廉洁司法教育还不够深入,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中还远未取得压倒性的胜利,各级人民法院要把思想认识统一到中央的分析判断和决策部署上来,充分认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长期性、复杂性,切实增强忧患意识和责任意识,不断加大预防和惩治腐败的力度,努力减少腐败现象,遏制腐败发生,以决战决胜的信心和勇气,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攻坚战、持久战。
周强要求,做好今年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重点把握好三个方面:
一是要严肃责任追究,强化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各级人民法院党组和党员领导干部要把党风廉政建设当作分内之事、应尽之责,进一步健全责任落实机制,细化分解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切实加强队伍管理和纪律作风建设,并按照“一案双查”的要求强化责任追究;
二是要持续纠正“四风”,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要拿出常抓的韧劲和耐心,将刚性的制度规定和严格的执纪监督结合起来,紧盯“四风”问题的新形式、新动向,继续加大对“六难三案”问题的整治力度,坚持不懈加强作风建设;
三是要保持高压态势,坚持以零容忍态度惩治司法腐败。要突出惩腐重点,尤其要从严查处利用腐败潜规则获取不义之财的行为和在办案法官与当事人之间充当诉讼掮客的行为,切实加大对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司法不正之风和司法腐败问题的查处力度,坚决纠正一些法院在查案工作中存在的“失之于宽”、“失之于软”现象。
周强强调,各级人民法院要把守纪律讲规矩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来抓,切实加大组织管理和执纪监督力度。
——要把党的政治纪律作为最重要、最根本、最关键的纪律来维护,把党内政治规矩作为不成文的政治纪律来遵循,让规矩立起来,让纪律严起来,营造守纪律讲规矩的良好政治氛围;
——要把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作为检验法院干警忠诚度的重要标尺,始终坚持党的领导与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相统一,自觉坚持组织原则,自觉维护党的团结统一;
——要自觉接受纪律和规矩的约束,认真落实党内民主决策和请示报告制度,坚决遵守组织程序,决不允许在法院内部拉“小圈子”、立“小山头”,领导干部要严格管束自己的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决不允许他们利用自己的职权干预法院案件审判和人事安排,决不允许他们利用自己的职务影响为个人谋取非法利益。
周强强调,要充分认识在司法体制改革中同步推进廉政机制建设的必要性和紧迫性,在改革试点工作中注意把司法体制改革与廉政机制建设有机衔接起来,确保每一项改革措施都能体现惩治和预防腐败的要求。
——要强化上级法院对下级法院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协管监督,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司法巡查工作,确保权力正确行使,完善上级法院监察部门对下级法院监察部门的领导、指导机制;
——要把充分放权和有效控权有机衔接起,进一步细化院、庭长审判监督权的程序规则及权力边界,科学设计对合议庭的管理模式,完善合议庭工作规程和管理制度强化对合议庭和独任法官权力行使的监督制约;
——要建立符合法官职业特点和司法规律的法官惩戒制度,建立以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制和错案倒查问责制为核心内容的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明确法官惩戒委员会与法院纪检监察部门的职责分工。
周强最后强调,打铁还需自身硬,各级人民法院纪检监察部门要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更好地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同时要加强对纪检干部的管理监督,用铁的纪律打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法院纪检监察队伍。要始终坚持严格管理与热情关怀相结合,拿出实实在在的举措,缓解干警身心压力,让干警时时处处都能感受到组织的关怀和温暖。
(原标题:周强:决不允许在法院内部拉小圈子、立小山头)
编辑:SN1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