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棉法院认真听取执行标的物案外人异议 赋予当事人话语权

16.08.2014  21:43

四川在线雅安频道讯(彭雪莲 记者王建明)8月12日,石棉县法院对4名案外人在执行阶段对法院查封的被执行人的执行标的物提出的异议进行公开听证。通过此次听证会,充分赋予当事人和案外人的话语权,为法院客观公正查明案情,明确被执行人真实财产状况,确保执行案件的质量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2010年以来,石棉县法院陆续受理了申请康某和许某夫妻二人的执行案件共计30余件,涉案标的200余万元。在执行过程中,法院依法查封了许某夫妻二人的房屋和门面,并按程序委托相关机构进行评估拍卖。在此过程中,有4名案外人分别提出法院查封的部分被执行人的房屋和门面归其所有,并向法院提交了证据。

石棉县法院收到案外人的执行异议后,由执行局长指定执行人员组成合议庭依法对执行异议进行审查,鉴于该案疑难复杂、敏感、案外人反映强烈,为核实证据的真实性,当面听取双方的各执意见,依法查明案情,增强执行程序的透明度和规范性,合议庭决定召开听证会,同时向参加听证会的当事人送达了听证通知书。

整个听证会持续了6个小时,执行申请人和被执行人、案外人按照法律程序进行了举证、质证,并充分发表了自己的观点和意见。接下来,待合议庭评议后,将作出案外人异议是否成立的裁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