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乐巴3地法院开展4项司法体制改革试点 方案已报审

13.08.2015  09:18

    8月11日,四川省人大常委会召开会议,专题听取省高级人民法院上半年工作情况汇报。

    上半年,全省法院深入推进司法改革,各项改革工作积极、稳妥、有序推进,一些改革事项已初显成效。目前,我省确定在成都、乐山、巴中三地法院开展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各项准备工作正有序稳步推进,试点总体方案已报审。

    创新举措 执结标的总金额增三成

    今年上半年,全省法院共受理审判执行案件497622件,新收案件同比上升11.29%。其中,贪污贿赂、渎职犯罪案件分别上升 12.42%、53.45%。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王海萍说,为巩固我省反腐败斗争成果,全省法院发挥审判职能,依法严惩腐败犯罪,一审审理贪污、贿赂、渎职等职务犯罪案件523件683人,其中原任县处级以上职务的11人。

    据介绍,受经济下行等影响,被执行人无财产或资产难以处置变现的案件大量增加,被执行人隐匿财产、逃避执行等现象依然突出。为此,全省法院加大财产查控力度,与近300家协助执行单位实现“点对点”网络执行查控,其中,省法院与30多家金融机构实现网络执行查控。“在全国率先推行‘申请执行人权利清单’,是省法院的一项创新。”王海萍说,在执行立案环节一次性告知申请人享有的15项权利,这项举措有效治理消极执行问题。此外,为了强化执行惩戒威慑,全省法院开展专项行动,对756名被执行人予以司法拘留,对14名被执行人追究刑事责任。

    通过这些举措,上半年,全省法院受理执行案件105268件,新收执行案件增幅高达24.3%;执结标的总金额204.35亿元,同比上升31.35%。

    畅通“民告官”渠道 受理行政案件增八成

    从今年5月1日开始,我国法院改革案件受理制度,变立案审查制为立案登记制,保障当事人诉权。为确保登记立案工作顺利开展,省法院制定专门文件,要求各级法院彻底清理并取消“年底不立案”、“先评估审判执行难度再立案”、“涉及当地政府、影响经济发展的起诉延缓立案”等“土政策”,坚决杜绝“有案不立、有诉不理、拖延立案、增设门槛”。从5月1日实施至7月30日,全省法院登记立案192633件,同比增长61.33%。

    新修订的《行政诉讼法》从制度层面畅通了“民告官”渠道,这项举措在我省落实得如何?

    “上半年,全省法院受理一审行政案件5560件,审结3304件,同比分别上升85.77%、65.45%,‘民告官’难的问题得到明显改善。”王海萍说,全省法院按照修改后的《行政诉讼法》,加大行政案件受理力度,在成都、广安和乐山三地法院开展行政案件相对集中管辖试点,试点法院采取由2至3个基层法院集中管辖全市基层法院的一审行政诉讼案件,以市(州)政府为被告的一审行政诉讼案件实行异地循环交叉管辖两种模式。我省法院还通过向行政机关发送司法建议、推进落实行政首长出庭应诉等方式,促进依法行政执法活动规范。

    此外,我省法院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成效明显。上半年,试点法院平均审理时间减少3.34%,二审服判息诉率96.61%、同比提升1.6个百分点,初步形成了可复制的改革经验做法。

    三地法院改革试点总体方案已报审

    待遇不高、案多人少、追责更严……在司法改革深入推进的背景下,不少法官和法院工作人员对职业发展前景存在不同程度担忧。“要引导干警积极在各方面做好改革的准备,适应改革发展的要求。”王海萍说,我省法院将深入推进司法改革,确保取得积极成效。

    据介绍,我省目前确定在成都、乐山、巴中三地法院开展司法责任制、司法人员分类管理、司法人员职业保障、人财物省级统管4项体制改革试点。为开展好试点,省法院先后召开20场座谈会,广泛听取意见建议,先后赴广东、青海、湖北等第一批试点省份学习经验。“梳理出12类问题,调查、测算形成人员分类、工资性收入等10份情况分析表,为制定改革方案和过渡期政策奠定坚实基础。”王海萍说,目前,省法院已拟出试点总体方案报审,将指导试点法院同步制定实施方案,并在部分基层法院先行试点探索主审法官、合议庭办案责任制,完善审判权运行机制,总结经验做法,为司法体制改革做好准备。(记者 钟振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