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贫困县法院建别墅 多名官员住宅超500平
南都记者 罗煜明 发自广西都安
2006年,广西河池市都安县法院以迁建新的审判综合楼为名征收了安阳镇古支村共计26 .8亩土地,但建成于2011年的新审判综合楼实际占地面积仅为5亩 ,其余的21.7亩土地被经多次“变身”后,被分割成了近130块住宅用地,开建“样式类似联排别墅”的都安法院小区,其中多名法院领导的在建住宅面积均超过550平方米。
日前,都安县国土局、都安县法院分别向南都记者证实,河池市纪委已介入都安法院小区问题的调查。
按官衔大小分地盖别墅
以喀斯特地貌为特征的都安瑶族自治县是国家级贫困县,因石山连绵一直被当地人喻为“七分石头三分地”,大石山区的农民被迫在石缝之中种植玉米等农作物艰难谋生。河池市统计局数据显示,2013年该县的人均耕地仅为0 .68亩。
3月末,位于县城安阳镇屏山北路133号的都安县法院,与其仅一圈铁栅栏之隔的20多亩工地上,各种建筑设备开足马力施工,连成一排的幢幢小楼正在砌砖加高。
南都记者目击,这些在建的房屋分为四排,每一排的房屋以联排别墅的样式依次排开,有的房屋已经建到了三层。这些房屋每一幢的面积被网友在网上举报“超过500平方米”。
都安县城所在地安阳镇的居民们,都知道这个正在进行建设的工地名为“法院小区”,房屋主人多为法院法官和另外一些“有头有脸的人”。
南都记者获取的一份《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证实了县城居民的猜测。在其中一块用地面积为1005.95平方米的地块上,占地规模为560.88平方米,计划建设楼层为5层,建筑总面积为2759.42平方米,支配这么大面积住宅的5人分别为覃洪斌、唐秀辉、韦挺、蓝锋、韩俊步。如果按照5人平分的话,上述5人将在建成后获得每人551平方米的住宅。
参照河池市各个法院官网,南都证实覃洪斌原为都安县法院院长、现任河池市环江县法院院长;韦挺原为都安县法院副院长、现任河池市巴马县法院院长;唐秀辉为都安县法院党组副书记;蓝锋为都安县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韩俊步原为都安县法院专职审委。
这份《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除了记录上述5名都安县法院原任和现任领导获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外,还记录另外123名人员同样获得了许可。
3月30日上午,都安县法院相关负责人向南都记者确认了该《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真实性。他表示,在所有获得住宅用地的128人中,都安法院在职和退休干警100多人,另外20多名获得者为社会人士。
记者发现,在住宅用地面积大小的划分上,基本上以官衔大小来确定购买人的占地面积。该负责人介绍,院领导一级的官员住宅一般占地面积为93平方米,普通法官和干警的住宅占地面积为84平方米。
当天上午,该负责人带领南都记者进入建筑工地,他证实正在建设的小区确实名为“法院小区”,并认可这些房屋的建筑样式“像城市里的联排别墅”。谈到备受外界质疑的院领导住宅总面积,该负责人表示这主要由住宅用地获得者的经济能力来决定,有能力者盖个“七层八层”(原为五层)也有可能。
地块变身被疑公权私用
都安县法院大张旗鼓建设“法院小区”的20多亩土地,经历了先以建设办公大楼名义整体征地26.8亩,随后变更其中21.7亩为商业用地,再由法院内部职工集体竞拍拿下,然后转建私家豪宅的变身过程。
南都记者获取的证据显示,都安法院小区所在地块,于2006年以建法院办公楼和住宿区为名征收。2005年8月,都安县法院向河池市政府提出迁建项目用地请示。批复显示,2006年1月20日,河池市政府同意将23.5亩土地划拨给都安县法院做办公用地,另出让3.3亩土地给该院做住宿区。2006年4月6日,都安县国土局与巴谭村古支一至五队签订征地协议,征收土地26.8亩。
河池市中院的一份情况答复显示,2010年,经都安法院报批,办公用地中的18.4亩被变更为住宅用地,另外3.3亩产权原属法院的住宿区变为干警住宅用地。变更后的土地以招拍挂方式出让,出让金为1015.53万元。都安县国土及规划部门材料显示,128人以联合竞买的形式竞得上述住宅用地,用于建设法院小区。
按此计算,128人以1015 .53万元联合竞买下20多亩地,平均每人出资不足10万元,便获得了一百平方米左右的宅基地。都安县居民苏先生表示,这个价格至少比当时的市场价低了30万元左右。
原本报批用于盖办公场所的土地变身住宅用地,随后法院干警以远远低于市场地价的价格拿地,令民众怀疑都安县法院在组织干警和社会人员集体竞买住宅用地时,存在公权私用的嫌疑。对此,前述都安县法院相关负责人不予认可,他表示上述地块的用途变更虽然由法院提出,但是已经获得了市和自治区的认可,而竞拍则由国土部门牵头,因此不可能存在违法行为。
3月30日,南都记者前往都安国土局采访,该局以河池市纪委已经介入调查为由,拒绝了采访要求。
4年多连盖两栋法院大楼
公开报道显示,2007年前后,都安县法院在镇安街建好了一栋六层楼高的欧式审判综合楼,报道称时任院长覃洪斌认为“办公条件在全市法院系统属于一流”。
南都记者前往该大楼查看时证实,该栋大楼阔气而且体量庞大,主楼及其附属建筑目前容纳了商务、城管、市政等5个行政单位和一个商会,大楼背面两侧有两栋法院干警家属楼。
但新大楼使用还不到5年就被更新的大楼代替了———2011年4月,迁建至屏山北路的都安县法院新综合审判楼建成使用。对于如此频繁的建设,前述负责人表示原审判综合楼位于老街区,道路狭窄法院车辆通行不便,有时“开公判大会,群众就出来看,看了就堵路”,后来都安县县人大经讨论决定同意法院搬迁。
目前,都安县法院总共有正式在职干警92人。材料显示,2006年经河池市发改委评审,确定都安法院迁建项目建设规模为6000平方米,但公开报道显示,都安法院新综合审判楼总投资2200万元,楼高七层,建筑面积7218平方米,设有大小法庭7个、调解室3个,办公用房68间以及各类配套用房。
92人使用68间办公用房以及各类配套用房,已经几近人手一间办公室,但都安县法院的扩建仍马不停蹄。公开新闻报道显示,2013年7月,该院建成高三层、面积240平米的法警办公楼,为河池市首例。
2014年9月,都安法院再次获得政府10亩无偿划拨土地,用于建设执行指挥中心、安阳中心法庭及法警训练基地,项目将于2015年12月建成。但通过实际走访,南都记者发现位于县城另外一端的安阳法庭,其两层欧式小楼独自坐落在一个小院内,建筑年龄看上去不超10年。
法院领导告举报农民“诽谤”
河池市中院的一份情况答复显示,从2006年开始一直到2014年结束,都安县法院在其迁建地古支村实际拿地37.2亩。37.2亩地中,都安县古支村农民唐秀和八兄妹拥有其中18亩土地的经营权属。唐秀和的大哥唐秀成说:“从1980年前后开始,我们一家就在上面开荒,养鱼养鸭,还盖了三间瓦房”。
但在征收时,都安县国土局却以37.2亩均为未利用的荒地进行征收。这导致了唐秀和整个家族的不满,在与各部门的多次冲突中,唐家老小一共有16人先后被警方拘留。唐秀和更是在网上大量发帖指责相关部门,他主要指责的公职人员为都安县法院党组副书记唐秀辉和都安县人大常委会原主任牙桂林。
2014年1月,都安县法院党组副书记唐秀辉等人到都安县公安局报案。同年2月27日,唐秀和及其侄子唐运鸿以涉嫌诽谤罪被刑拘。当年3月28日,唐运鸿被取保,唐秀和在4月4日被都安县检察院批捕。2014年5月17日,都安县检察院将本案移送起诉,后由河池市检察院指定南丹县检察院管辖。目前,虽然已经超期羁押,但唐秀和案仍未判决。
南都记者试图联系采访唐秀辉,都安县法院工作人员表示他不方便接受采访,因为“被唐秀和攻击太多,脑出血了”。
采访中,都安县法院和都安县国土局均向南都记者证实,河池市纪委已经介入都安法院小区建设的调查,并且曾经派员到都安调阅了一些文件。此外,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政法委官方微博@广西政法曾在今年1月9日回应媒体询问时称,广西贫困县法院领导住宅超550平方米一事已转至纪检监察部门调查核实。但三个月过去了,此事进展如何外界无从得知,南都记者4月2日询问河池市纪委时,对方拒绝回应。
21.7亩
办公用地中的18 .4亩被变更为住宅用地,另外3 .3亩产权由原属法院的住宿区变为住宅用地
领导豪宅
在其中一块用地面积为1005.95平方米的地块上,占地 560.88平方米,楼层为5层,建筑总面积为2759.42平方米,由5名都安县法院原任和现任领导支配,人均住宅建筑面积超过550平方米。
别墅小区
变更用途的21.7亩土地,被分割成了近130块住宅用地,建造类似联排别墅的“法院小区”。
“官衔”面积
院领导一级的官员一般住宅用地面积为93平方米,普通法官和干警的住宅用地面积为84平方米。
低价获地
128人以1015.53万元联合竞买下20多亩地,平均每人出资不足10万元,便获得了一百平方米左右的宅基地。至少比当时的市场价低了30万元左右。
房主是谁
128名“得主”包括都安法院在职和退休干警100多人,另外20多名为社会人士。
5名领导
覃洪斌 原任都安县法院院长,现任环江县法院院长;
韦挺 原任都安县法院副院长、现任巴马县法院院长;
唐秀辉 都安县法院党组副书记;
蓝锋 都安县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
韩俊步 都安县法院原专职审委。
26.8亩
2006年,广西都安县法院以迁建新的审判综合楼为名征收了安阳镇古支村共计26.8亩土地
办公用地如何
变身别墅豪宅
先以建设办公大楼名义整体征地26 .8亩,随后变更其中21.7亩为住宅用地,再由法院内部职工集体竞拍低价拿下,然后转建豪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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