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油法院多措并举 加强青少年法制教育
四川日报网消息(蒋兴旺 记者 刘春华) 对判决后的未成年人被告进行回访帮教;选派优秀法官到学校担任“法律辅导员”;邀请中小学生到法院旁听案件……记者4月9日从江油法院获悉,为进一步增强青少年法律意识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江油法院积极参与社会管理创新,多措并举加强预防青少年犯罪、法制教育等工作,取得了较好成效。
妥善审理,真诚关爱。坚持庭前、庭中、庭后“三步走”:开庭前与被告人及其父母谈心,找准挽救的着眼点和感化点;庭审中注意审判方式和氛围,减轻其心理恐惧和对抗情绪;判决后利用节假日、休息时间进行回访、帮教,鼓励其改过自新,避免再次犯罪。2013年共审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22件39人,回访帮教28人次,实现未成年人二次犯罪率为零的纪录。
深入调研,积极预防。对近3年来审理的案件进行梳理分析,针对出现的新问题、新情况,找出原因,提出防范对策,撰写调研文章,供各相关单位参考决策。为市少工委、学校等单位提出涉及加强青少年法制教育的司法建议7条,收到了较好的社会效果。
宣传教育,筑牢防线。积极选派10多名优秀法官到学校担任“法制副校长”、“法律辅导员”,要求每月开展1次法律培训。组织开展法制讲座,2013年以来先后到彰明中学、武都中学等10所中小学开展法制讲座15次,为3000多名学生讲解了《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派出法官指导武都中学等学校开展模拟法庭活动3次,加强学生对法律诉讼过程的感性认识,丰富学生法律知识。
邀请观摩,增强意识。采用“请进来”的形式,利用寒暑假时期举办“法院开放日”活动,2013年以来已累计主动邀请中小学师生500多人次观摩、旁听案件的审理,让学生更直观的感受法律威严,深刻认识犯罪的危害,增强遵纪守法意识,得到学校和家长的一致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