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阳法院“三八”节关怀:女孩要学会保护自己

09.03.2022  10:26

  中新网四川新闻3月8日电(吴平华 )婚姻,本是合两姓之好,共同构成幸福家庭的桥梁,但一旦婚姻内出现不和谐因素,对当事人的伤害却是无法估计的,甚至会牵连到身边的亲人。简阳人民法院“三八”节发布案例提醒:案例的当事人是一位不堪忍受失败婚姻的女性,坚决反抗婚内暴力,运用“人身保护令”,保护自己和亲人。

  谭与曾某系夫妻关系,因曾某多次殴打谭某且严重影响谭某及父母的正常生活,谭某向法院起诉要求离婚。2022年2月13日,曾某再次殴打谭某,并对其进行威胁、恐吓,给谭某造成严重心理阴影,致其夜不能眠,精神不振。为此,谭某特向法院申请人身保护令,请求禁止曾某殴打、骚扰、威胁自己及近亲属。

  简阳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曾某有殴打谭某的行为,谭某的申请符合人身安全保护令的法定条件,依法签发了人身安全保护令,裁定:禁止被申请人曾某殴打申请人谭某。次日,承办法官将人身保护令的裁定书送达至被申请人曾某,同时将裁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送至曾某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和居民委员会,并表示将不定期进行案件回访,跟踪关注人身安全保护令的执行情况,确保人身安全保护令取得实效。

  审判法官表示,人身保护令是实现家庭暴力从事后惩罚向事前保护转变的重要制度,依法签发人身安全保护令,是人民法院反家庭暴力的重要职责。法官也提醒妇女们,当遭遇家暴,可通过以下途径寻求救济:向加害人或者受害人所在单位、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妇女联合会等单位投诉、反映或者求助;向公安机关报案;向法院申请人身保护令。家庭暴力受害人,应当注意留存好相关的家暴证据,如受伤照片、医院诊疗记录、报警记录等,作为法院审理涉家暴案件时的证据。(完)

来源:中新网四川 编辑:祝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