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大常委会今年将对2部法律法规贯彻实施情况开展执法检查

01.03.2016  19:37

  明查暗访“食品安全与扶贫

  2月25日召开的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六十九次主任会议确定:省人大常委会今年将对《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四川省农村扶贫开发条例》贯彻实施情况开展执法检查。   主任会议认为,通过对2015年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实施情况监督检查,找准该法实施中的重点、难点问题,督促有关部门认真履行职责,切实改进和加强食品安全工作,推动我省形成严密高效、社会共治的食品安全体系,以法治方式维护食品安全,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社会安定与和谐。此次执法检查将组织3个检查组拟于4月份分赴成都、资阳、宜宾、泸州、达州和广安开展检查。   继2015年对《四川省农村扶贫开发条例》贯彻实施情况开展执法检查后,为进一步推进农村扶贫开发法律法规贯彻落实,依法规范农村扶贫开发工作,实现扶贫开发战略目标,根据省人大常委会2016年监督工作计划,此次主任会议决定于今年3月至6月对《条例》贯彻实施情况开展执法检查。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将分9个组分别对59个贫困县(市、区)进行检查。   据悉,今年的执法检查既吸收以往好的经验和做法,又做了一些创新。执法检查通过重点检查与委托检查方式,实行全省和全部贫困县覆盖。在检查时间上,为保证检查效果,不要求在某一特定时间内一次性完成检查,而是可以分段进行;在执法检查方式上,增加了随机实地抽查、交叉检查、暗访等方式,所在地的省人大常委会委员、省人大代表不参加本地的执法检查,而被抽调到异地参加检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