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依托基层法治示范创建 厚植基层治理的法治土壤
本报制图/卢浩
依托基层法治示范创建,我省探索基层治理体系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路径——
观潮
“对工作滑坡并经指导整改仍然没有起色的,要按照程序撤销命名”……
近日,接到省里刚下发的《关于对依法治理示范创建工作实施动态管理的通知》后,泸州市依法治市办工作人员付宇兴倍感压力,“创建示范单位,没有‘一劳永逸’,唯有加倍努力。”
两年多来,我省各地各部门创新开展依法治理示范创建工作。在县(市、区)、乡镇(街道)、村(社区)、机关、企业、学校、寺庙等九大领域,涌现出了一大批示范创建合格单位,并以榜样为引领,探索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的法治路径。
省委十届九次全会传递出鲜明信息:深化以村规民约等为载体的基层法治示范创建,坚定把治蜀兴川各项事业纳入法治化轨道。这既是对两年多来全省基层法治示范创建工作的肯定,也为今后一个时期的创建工作指明了方向。
□本报记者 钟振宇
培土
增加群众参与法治建设主动性、增强群众的法治建设获得感、增添群众法治保障的幸福指数
“移风易俗促文明,规范办酒要立行……”在达州万源市官渡镇青岩坝村,家家户户门前贴着《约法三章》。
过去,青岩坝村,村民间的酒席宴请名目繁多,除了婚丧嫁娶外,打工回来也要办酒席。一个小组106户人,曾一年共举办了101次宴请。一些农户每年赶礼的支出就高达五六万元。
去年,村里就吃请约法三章后,约定只有正常的婚丧嫁娶可以举办宴请,每次规模在20桌以内。“有约就要守,有法就要依。酒宴办理需申请审批。”村干部说,约法三章后,减轻了村民的负担,大家把精力都用在增收致富上。
达州万源市的“约法三章”,是我省基层群众参与法治建设的具体实践。2014年,省依法治省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关于统筹开展依法治理示范创建工作的意见》后,其中,创建热情最高、形式最丰富的,正是广大乡镇、街道、村社。“基础不牢,地动山摇。归根到底,基层法治示范创建的落脚点是基层群众。”省依法治省办负责人指出,法治对基层治理的介入与保障,大幅提升了群众民主法治意识,增加了群众在法治建设中的获得感和幸福指数。
创建的过程,少不了遭遇困难。
其实,约法三章等类型的村规民约,在全国各地都有,但大多数都缺乏针对性,处于“休眠”状态,究其根源,在于制定程序上往往缺乏村民的充分参与。
如何让这些规约真正深入人心、转化为自觉行动。德阳中江县东北镇白梨村群众全程参与民主管理规约的起草、讨论、议定和实施,增强了全体村民对法律法规和自治规约的尊崇敬畏之心,且内容是群众利益最关切的。
以前,对于不按规定参加环境保洁的村民,由村委会向村民罚款。村支书吕长喜说,这种方法群众不服气,而且违反政策法规,“我们调整为张贴批评榜,农村人好面子,一下就形成了约束。”
省委党校教授罗振宇说,面对基层思想的多元化,需要从单纯依靠行政力量、自上而下的旧思路中跳出来,强化党委政府、社会群众的共同参与,才能最终实现“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
这样的理念,已融入四川各地的基层实践。
在地震灾区,雅安全市推行的“自建委”灾后重建新村治理机制,全面向“自管委”转型升级,在由群众以投票等方式选出自管委成员的带领下,一个个新村焕发勃勃生机。
在成都,以基层党组织为核心,推行“一核多元、合作共治”治理机制。都江堰市柳街镇水月社区党支部书记王怀刚说,把村民议事会、社会组织、社区群众带动起来后,城乡环境和院落整治,几个月时间就完成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