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创造治蜀兴川“四川模式”

12.01.2014  15:06

  “加大对社会弱势群体和特殊人群的司法救济”、“加快户籍制度改革”、“完善‘大调解’工作体系”——《四川省依法治省纲要》中的论述,彰显出“人民群众在社会生活各个方面都能感受到公平和正义、自由和尊严”的要求。(2014年1月11日《四川日报》)

  我们都知道,良好的法治环境是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前提和保障。经济社会发展程度越高,越需要良好的法治环境来支撑。建设法治四川,是社会发展进步的迫切需要,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基本内容,也是实现发展目标和任务的重要保障。

  特别是推动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是推进法治建设的根本目的。实践早已证明,招商引资也好,服务企业发展也好,为老百姓办事也好,最迫切需要的是一个公开、公平、公正、可预期的法治环境。而法治也是最先进的社会治理方式,创新社会管理,促进社会和谐,必须在法治建设上动脑筋、想办法。要着眼依法治省,进一步健全和落实社会矛盾预警、群体性事件应急处理、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等多元化的矛盾预防解决机制,切实加强社会管理综合治理;进一步加大依法规范信访行为的力度,积极引导信访当事人通过法律渠道反映和解决诉求;进一步健全法律服务体系,积极为经济、社会、民生等领域提供更全面、更优质的法律服务。

  更为重要的是,解决民生问题,说到底要靠经济发展。但经济发展了,并不代表所有民生问题就能得到解决。不注重法治建设和社会公平正义的经济发展,会带来新的民生问题。如近年来,尽管有关部门不断加大对食品药品安全、校车营运、安全生产等方面的监管力度,但是,这些领域还是出现了一些事故,给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带来重大损失,一个重要的原因就在于法治建设没有跟上,有些监管人员和从业者的法治意识还不强,有关法律法规没有得到很好地落实。

  所以,抓法治建设,落脚点就是要让老百姓真正享受到法治建设的好处,让老百姓的合法权益得到更好的保障。以报道为例。目前,我省已实现农民工讨薪、工伤法律援助全覆盖。今年,省政府决定把“实现2014年春节前农民工工资基本无拖欠”作为当前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的阶段性目标。我省已修订《四川省法律援助条例》。修订后的条例增加了援助项目,扩大了援助范围,更加关注民生。

  由此观之,我们要建设的法治四川,是政治清明、经济富强、文化繁荣、社会和谐、生态文明的四川,是建设法治中国的重要组成部分。法治兴则国家兴,法治强则国家强。建设法治四川最大的亮点是建设公众期待的法治社会,更多的体现在法治理念、精神、程序、方式、制度、规则的贯彻和运用上,让经济发展更加健康和有序,让社会运行更加稳定和和谐,让各方面制度更加成熟和定型,让一个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四川与法治中国相伴而行,创造治蜀兴川法治建设的“四川模式”、“四川奇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