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通过法治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 “法律七进”成核心抓手

24.12.2016  15:36

  制图/卢浩

    四川省委常委会近日审议通过《四川省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法律七进”则是其中的核心抓手——

  12月2日,四川法治建设历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一天,四川省委常委会审议通过《四川省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

  《规划》包含六大部分、8000余字,是一份四川普法的“路线图”,《规划》包含六大部分、8000余字,是一份四川普法的“路线图”,而“法律七进”则是其中的核心抓手。

  治蜀兴川重在厉行法治,厉行法治,普法必须先行。回首过去三年,四川省将“法律七进”作为推进法治宣传教育的重要抓手和有效载体,不断完善工作机制,丰富普法载体,改进方式方法,让群众点单,按需求普法,使法治精神看得见、摸得着,感受得到……“法律七进”一项项创新要求落地有声,依法治省的法治根基进一步夯实,也为未来的普法工作、法治建设带来有益的启示。

  a 普法工作咋落地有声?

  加强顶层制度设计,“进什么”“怎么进”门清

  “普法工作看起来简单,但想要见到成效可是要下一番苦功夫。”蓬安县相如司法所所长肖均从事司法行政工作20多年。怎么把普法做实做细,“润物无声”,一直是她多年的困惑。

  就拿普法内容的选择来说,我国现行法律有1000多部,再加上地方性法规,数量更加庞大,是否都要普及?“因为没有详细明确的操作细则,每年普什么法,重点是什么,下一步又如何推进,都没有明确目标。”肖均困惑的不只是普法内容的选择,还有普法形式如何见效的问题。“以往传统灌输式的普法方式,仅向群众宣讲法律法规,单一枯燥,群众不大‘感冒’,对养成法治意识、树立法治观念、培育法治精神的成效不大。

  随着四川省经济社会的发展,这种单一的法治宣传已经不能满足群众对法律知识的需要。怎样把法治宣传做实做细?让法治宣传更接地气,提高内容、形式的公众认可度、调动群众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主动性、积极性,显得尤为重要。

  2014年以来,四川省将“法律七进”作为全民法治宣传教育的有效载体和主要抓手。与此同时,研究解决“进什么”“怎么进”和“落到实”等问题的一系列制度设计、工作举措也不断出台。

  2014年,以制定普法“菜单”为明确目标的《“法律七进”三年行动纲要(2014—2016年)》应运出台。《纲要》从现行法律、法规、规章中,筛选出与广大干部群众工作生活紧密相关、急需急用、应知应会的法律法规,并把推进“法律七进”所需普及的重点法律知识进行了逐年、逐项、逐条安排。

  随后,“法律七进”工作方案、考核办法和每一“”的实施意见等一系列规章制度出台,从顶层设计解决细节问题,让法治宣传更具操作性。

  “现在针对哪些人群该采取什么方式普法,每年普法的次数,要达到的效果都有明确要求,再也不像过去那样眉毛胡子一把抓。”肖均坦言。

  她举例,比如针对农村群众,主要普及《土地管理法》《妇女儿童权益保障法》等法律,通过以案说法、法治电影、法治文艺等轻松幽默的方式来呈现;而针对企业、机关工作人员,主要普及《劳动合同法》《公务员法》等,形式则采用“互联网+手机APP+微信公众号”三合一的新媒体普法形式。

  随着“法律七进”制度的完善和各地探索的不断推进,让法治宣传教育在基层落地生根,开花结果。来自省司法厅的数据显示,“六五”普法期间,各地各部门组建普法讲师团和法律人才库1200多个、法律服务小分队4000多个、普法志愿者14万余人,编发“法律七进”教材、配套读物等1400余种620多万册,做到了每一“”都有人送法、讲法、释法。

  b 普法责任谁来担?

  “谁执法、谁普法”,打破法治宣传主体责任不明的瓶颈

  最近,甘孜州司法局副局长扎西彭措正在协调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普法任务,有人提出将这一工作交给司法局,这让扎西彭措很“苦恼”。“司法行政部门是普法的牵头和指导单位,不是普法的执行单位。”扎西彭措说,普法要各部门从行业入手,齐发力才能收获丰。

  法治宣传主体责任不明,一度成为制约法治宣传的瓶颈。

  为了明确普法责任主体,2014年12月,四川省出台《关于进一步完善“谁执法、谁普法”工作机制的实施意见》。明确43个省级部门的普法责任清单,如“重点宣传普及循环经济促进法、清洁生产促进法、节约能源法、价格法、反垄断法等法律法规”这一内容,责任单位为省发展改革委;“重点宣传普及审计法、预算法、会计法、审计法实施条例、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法律法规”,普法责任单位为省审计厅。

  这一工作机制将“谁执法、谁普法”作为重要突破口,在执法中普法,将法治宣传教育渗透到执法办案的全过程。

  普法做好了,执法工作也会更顺利。在这一点,安岳县交警大队大队长吴鹏飞深有感触。12月2日是全国交通安全日,安岳县专门组织了交通安全宣传活动,宣传活动的执行主体正是交警大队。“不仅是宣传日搞宣传,近年来我们着重要求民警在平时执法时就要做到‘执法+普法’,结果,交通违法行为明显减少了,民警的执法工作也更顺畅了。”吴鹏飞告诉记者。“执法者对当事人解释、交谈的过程,也是法治精神的传播过程,是争取群众了解、理解执法工作的过程。”省司法厅法制宣传处负责人认为,执法和普法是一对“孪生姊妹”,就是要通过文明执法推进深度普法,通过广泛普法推进文明执法。

  今年,四川省在推进“谁执法、谁普法”方面推出了“十大法治宣传教育主题活动”,即结合特殊时段和节点,每月确定法治宣传主题,由相关省级部门牵头,全省统一行动,集中开展主题法治宣传。如结合“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开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宣传,牵头部门是工商系统;结合“六一”国际儿童节,开展未成年人保护法主题宣传,牵头部门为教育系统……通过全年持续不断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扩大了声势、扩大了影响,营造了浓厚的法治氛围。

  c 法治示范创建咋保含金量?

  示范单位“金字”招牌落户后,工作滑坡的就可能被摘牌

  前不久召开的全省深入推进“法律进学校”工作现场会传来消息:今年四川省新增40所依法治校示范学校,计划到2020年建成300所左右“四川省依法治校示范学校”。

  在法治四川建设的进程中,四川省牢牢抓住“龙头”带动作用。

  早在2014年,省依法治省领导小组制定了统筹开展依法治理示范创建工作的意见,在全省统筹部署开展法治示范县(市、区)、法治示范乡镇(街道)、学法用法示范机关(单位)、依法治校示范校、诚信守法(民营)企业、诚信守法(国营)企业、依法行政示范单位、藏传佛教文明和谐寺庙、依法治村(社区)等“九大创建”。去年底,四川省命名表扬了一批法治示范县(市、区)、法治示范乡镇(街道)、依法治村(社区)等九大省级法治示范创建单位。

  为什么要推行法治示范创建?“法治示范创建的过程就是深入推进依法治理、普及法治理念的过程,同时示范形成后可对相同地区产生辐射带动效应。”省司法厅法制宣传处负责人说,比如基本确保每个市(州)都有法治示范县(市、区),“就是考虑省级法治示范县在区域内评选,选出之后在该区域具有更强的示范带动作用。

  示范单位一旦评出来,是不是就一劳永逸?

  日前,四川省依法治省办和省司法厅共同印发《四川省省级法治示范县(市、区)、法治示范乡镇(街道)、学法用法示范机关(单位)动态管理暂行办法》,省级法治示范单位出现工作滑坡,限期整改仍不合格的,将被撤销示范称号,两年内不得重新申报。

  这意味着省级法治示范单位“金字”招牌落户后,如工作滑坡,就可能被摘牌。

  而保持工作不滑坡也有明确标准,以省级法治示范县(市、区)创建为例,翻开《四川省省级法治示范县(市、区)创建指导标准(试行)》,记者发现标准包括推进依法执政、推进依法行政、坚持公正司法、加强社会法治、促进学法用法、完善保障措施等6大方面32项二级指标、109项具体指标,囊括了依法治县的各个方面。“每个方面出现不达标就可能被摘牌。动态管理让大家知道被评为示范单位不是一劳永逸的,必须始终不松劲、不懈怠。”在自贡市司法局局长梁杰看来,这既是压力又是动力。(记者 庞莹)

责任编辑:杜雨洲 来源:四川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