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质监局举办2018年第二期法治大讲堂 ---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

24.04.2018  17:21

4月24日,省质监局举办2018年第二期法治大讲堂,专题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省局党组书记、局长罗凉清主持并讲话。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周传军,党组成员、总工程师欧海林,二级巡视员吴福军出席。

罗凉清在讲话中指出,省局党组按照治蜀兴川的总体要求,持续推进法治建设,法治工作取得了良好成绩,尤其是去年在雅安实施的质监依法行政账图模式推进工作,切实解决了业务工作与法治工作“两张皮”问题,受到国家质检总局、省依法治省办、省法制办的充分肯定。近年来,通过持续不断的推进法治建设,广大职工的法治思维、法治意识进一步增强,依法行政工作更加规范。

罗凉清强调,3月20日出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实现了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的监察全覆盖。法立,有犯而必施;令出,唯行而不返。全局干部职工要深刻理解《监察法》的重大意义,深刻领会《监察法》的内涵精髓,提高政治站位,增强法治意识,增强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把所有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坚持依法行政。

 

会上,省直机关党校副教授崔霞作了《监察法背景下公务人员的履职风险防范》专题辅导。崔教授结合多年来所代理的诉讼实践,运用大量的案例,围绕公职人员履职风险来自哪里、如何防范履职风险等方面,从理论和实践的深度、历史和现实结合的角度,深入浅出的对什么是监察法、监察范围和管辖进行系统诠释和解读,此次授课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启发性、指导性,为全局干部职工讲了一堂生动精彩的法治课。

局机关干部职工和直属单位班子成员共100余人参加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