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四川需要全民共建——三论推进依法治省

26.02.2014  12:52

本报评论员
      法治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建设法治四川,是每个四川人的责任,也关系全省人民的福祉,必须汇聚全省上下的力量,吸引广大群众的参与,形成全民共建的合力。
      建设法治四川,要发扬自觉主动的主人翁精神,让法治成为全民信仰。法治精神是法治的灵魂,观念决定行动。建设法治四川,首先需要达成共同的认知、共同的意识和共同的信念。只有在全社会形成人人守法、依法办事的社会风尚,形成人们不愿违法、不能违法、不敢违法的法治环境,遵纪守法才会成为一种自觉,依法办事才会成为一种必然,法治四川建设才能打牢坚实的群众基础。
      建设法治四川,要倡导积极作为的主人翁态度,营造“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的良好环境。立法机构要开门立法,真正反映公众的利益和诉求。执法机关、司法机关须依法办事,推进“阳光司法”,提高司法公信力。各级领导干部应努力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处理事务的能力。广大群众则需做到知法懂法用法,依法理性表达自身诉求。
      建设法治四川,要树立勇于负责的主人翁理念,依靠法律武器同各种违法行为作斗争。现实生活中,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徇私枉法、司法不公的现象仍然存在,以权压法、以言代法、信访不信法的情况时有发生。广大干部群众应当坚定法治信仰,依靠司法制度,勇于同损害国家利益、社会秩序和他人权利的违法行为作斗争。
      建设法治四川,加强全民普法宣传教育是基础。各地各部门要突出重点,完善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强化青少年法治教育,通过开设法制课堂进企业、入农户,不断提高企业经营者依法诚信经营和农民群众依法维权意识。要创新宣教形式,采用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着力增强法治宣传的吸引力和感染力。
      人民群众的政治参与意识、权利意识、公民意识普遍增强,为法治四川建设创造了有利条件。我们要充分发扬人民群众的主人翁精神,共建共享、推动实践,不断释放出法治在我省经济社会发展中的正能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