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媒:法治中国需渐进改革 不可能一蹴而就

14.10.2014  15:44

  【环球网综合报道】据香港《文汇报》报道,即将召开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将绘制“法治中国”的目标和路线图,需要指出的是,“法治中国”是一项渐进、系统工程,不可能一蹴而就。此间权威专家接受《文汇报》采访时表示,中国法治建设具有四大特性,需要时间,停不得,也急不得,要稳步推进。而中国实现法治,关键在于执政党能否坚持依法执政。

   人治到法治渐进变化

  回顾改革开放的历程,中国呈现出从人治到法治的渐进变化。1979年中央首次在文件中使用“法治”概念,上世纪80年代中共有领导人强调执政党必须在法律框架内活动,1997年中共十五大确立“建立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目标,1999年九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将“依法治国”载入宪法,从而使“依法治国”从执政党的意志转化为国家意志。十六大后中国政府进一步提出了建设法治政府的要求,使法治国家的目标更加具体化。直到2011年中国政府宣布已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

  十八大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将依法治国方略提到了一个更新的高度。此后,薄熙来案被公开审理、徐才厚和周永康先后被调查,成为中国法治进程中的系列标志性事件。十八届四中全会将专门研究全面推进依法治国重大问题,这在中共历史上尚属首次,预示中国法治进入新的阶段。

   法治建设难一蹴而就

  国家行政学院法学部主任胡建淼指出,自改革开放,坚持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以来,中国有幸走过了36年的法治历程,取得了伟大成效。同时,仍然存在很大差距,其中最大差距在于宪法和法律的权威尚未完全确立。

  他认为,“中国法治建设是一项渐进工程,需要时间。不要以为在中国一天、一月、一年或者十年就能全面实现法治”。不要以为在中国只抓法治就能抓好法治。法治建设与经济生活水平,政治制度环境,社会生态,人们的观念等各种因素密切相关。

  胡建淼指出,如果说英国的法治从1215年的《自由大宪章》算起,已有798年;美国的法治从1789年的《联邦宪法》算起,已有224年;日本的法治从1860年的明治维新算起,亦有153年……“相比之下,中国在短短的几十年时间内走过了世界上某些国家几百年走过的路程,这不能不说是个奇迹。我们要认识到,中国的法治建设,停不得,也急不得,要稳步推进。

   提高全民法治素养是关键

  报道称,这位曾给中央政治局讲解法治课的权威专家认为,中国法治是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治,与其他国家有所不同,具有四大特色:

  一、中国的法治是在中共的统一领导下,国家、政府、社会一体协同,人民群众广泛参与下推进的。共产党领导立法、保证执法、带头守法。中国实现法治,依法治国、依法行政的关键在于,执政党是否能够坚持依法执政。二、中国有悠久的历史文明,但只有不长的现代法治史。中国的法治是在短期内速成的,不免带有粗糙性。自改革开放以来,中国有幸走过了36年的法治历程,取得了伟大成效,但仍然具有很大差距。三、中国是在缺乏法治传统的近十四亿人口中搞法治,会比在一个发达的欧洲小国实现法治难得多。在众多的人口中推行法治自然要付出更大的成本,提高全民的法治素养是建设法治中国的关键。全民守法、人人信仰法治是实现法治中国的基础和必要条件,可以说,法治社会是法治国家和法治政府的基础。四、中国是在差异颇大的960万平方公里上搞法治。国内经济、文化、观念上的差异决定了在中国推进法治不能“一刀切”。即便某一天宣布中国实现了法治国家、法治政府和法治社会,中国也不可能全国同步进入这一状态,必然会有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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