聆听法治中国的足音——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述评

23.01.2016  12:23

  2015,全面依法治国开局之年。

  这一年里,我们看到“立法的法”作出重要修改,群众诟病的“奇葩证明”得到清理;我们还看到司法体制改革动真碰硬,“打虎拍蝇”力度不减……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法治中国建设掀开新的一页。

  良法之治,让法治成为治国理政基本遵循

  2015年3月15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表决通过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的决定。赋予设区的市地方立法权、落实“税收法定”原则、对部门规章和地方政府规章权限进行规范……从处理改革与立法关系,到规范国家权力和公民权利,这部“立法的法”每一处修改都意义重大,成为我国迈向良法之治的一座新里程碑。

  法治,治国理政的基本遵循,更是社会文明的厚重基石。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指引下,法治国家建设已经进入快车道。在法治轨道上行使权力、推进改革,已经成为常态。

  强调法治,需要提高立法质量。全国人大常委会一年来修改并通过的多部法律事关社会运行和百姓切身利益,“良立法,立良法”的理念贯穿立法工作全过程。

  天下之事,不仅难在立法,更难在法必行之。关乎社会公平正义最后一道防线的司法体制改革,2015年正式迈入“深水区”。司法体制改革步步深入,敢于“动奶酪”“啃骨头”。最高人民法院巡回法庭落地,有效避免地方法院司法审判受到地方干预。立案登记制改革正式实施,成为治疗“立案难”的“点穴”之举。

  依法而治,让法治成为权力的必然遵循

  能不能做到依法治国,关键在于党能不能坚持依法执政,各级政府能不能依法行政。一年来,随着法治政府建设全面深入推进,群众对政府依法行政的期盼得到及时回应,法治精神进一步渗入政府行政、决策和执法过程。

  ——当权力的边界得到厘清,社会活力被进一步激发。

  简政放权,为创业创新营造良好氛围。继2015年9月清理取消了一批审批事项后,国务院持续“发力”,取消150多项中央指定地方实施审批事项、减少44%的职业资格、修改66部行政法规……

  ——当“奇葩证明”被终结,权力运行中的法治精神更加明晰。

  “证明我妈是我妈”,证明的恰恰是法治的缺位。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简化优化公共服务流程方便基层群众办事创业的通知》,要求坚决砍掉各类无谓的证明和繁琐的手续。凡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证明和盖章环节,原则上一律取消。

  ——当“任性的权力”得到管束,人民的信心与日俱增。

  从年初南京市委书记杨卫泽落马,到年中周永康一审被判处无期徒刑,再到年底京沪“首虎”被查,“反腐无禁区”的背后,是“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反对腐败”的决心和理念。

  以法治之名取信于民,2020年基本建成法治政府的奋斗目标正离我们越来越近。

  为法而呼,让法治成为全社会共同遵循

  增强法治意识,重要的是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法治的力量。只有人民群众在全面依法治国中的获得感不断增强,才能让法治社会的根基不断牢固。

  当前,《关于完善法律援助制度的意见》正在深入实施,劳动保障、婚姻家庭、食品药品、教育医疗等多项民生事项被纳入法律援助范围,农民工、下岗职工、未成年人、残疾人等特定群体被列为重点援助对象……

  建设法治社会,必须最广泛地动员和组织人民依法有序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管理。

  在北京,“朝阳群众”“西城大妈”等一批富有影响力的志愿服务组织先后涌现,实名注册的治安志愿者数量突破85万。在他们的积极参与下,北京平安社区创建覆盖率超过80%,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进一步提升。

  法治更需要与德治交融。截至目前,央行征信系统已收录8.7亿自然人和2102万户企业等的数据,征信从传统的银行信贷记录扩展到社会行为的方方面面,覆盖全社会的征信系统正在逐渐形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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