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举行大型“法律进学校之消防安全知识”宣讲会

31.10.2014  19:01

  为进一步推进法律进学校的工作,增强我校师生员工的消防安全知识,2014年10月29日下午,学校在成龙校区龙湖剧场举行大型消防知识宣讲会,学校保卫处邀请到成都市公安消防局主管高校消防安全的专家秦斗来校宣讲。学校副校长谢名春出席并主持宣讲会,学校各部门(单位)代表、后勤员工代表、保安人员代表以及各学院学生代表到会聆听报告。

  秦参谋首先大致盘点了近年来典型的火灾事故,包括上海教师公寓,北京央视燃放烟花引起的火灾,万达广场火灾由于单通道而引发11人死亡,以及南京网吧报复性放火事件,指出了平常防火工作中排出火灾隐患的重要性,还提及了火灾方面的小知识点,烟尘是火灾的重要危害,其可灼伤呼吸道造成人员窒息死亡,人很难超越烟尘的传播速度,一般情况是横向0.5-1m/s,纵向是1-3m/s的传播速度,而当其猛烈燃烧是速度可达横向1-5m/s,纵向3-10m/s,其蔓延速度是惊人的。

  随后,秦参谋重点讲诉了校园火灾防范的隐患问题,火灾的责任追究。她强调,学校内,寝室、实验楼、图书馆是火灾防控的重点地方,同时呼吁同学特别注意容易引发火灾的烟头、大功率电器,尤其指出女生寝室是火灾频发点,其“罪魁祸首”是夹板卷发器,还有烧水用的“热得快”。并举出实例说明“热得快”将桶内水烧干后燃烧起来而造成的火灾,同时她普及了关于火灾的诱发因素可燃物、着火点方面知识,纠正了部分同学认为的只有明火才是着火点的错误看法,指出电源插板和插座应牢固链接,特别容易忽略,而这也是造成火灾的重要因素,警告同学们要做好日常检查。实验室里建筑材料问题也应引起学校注意,尽量在造隔板是不用易燃材料而选择隔火较强的材料,并举出实例提醒老师同学应多检查实验室线路问题,学生在做实验过程中的细致也是防火灾的要求。同时,强调了火灾中法律责任问题,指出3人以上追究法律责任,提醒保安做好平常寻岗工作,留意漏电保护装置,检查防火工具,电工师傅携带工具快速赶到现场,宿管阿姨做好疏散工作,事故发生是会将责任落在个人头上。

  最后,秦参谋讲解了防火、灭火中应注意的细节问题,特别强调了防火环节中安全疏散通道的疏通行,一定要尽量避免楼道间、灭火工具前堆放杂物,还要注意随手关防火门,平时要养成取掉插板上充电器的习惯,插座旁不应对方东西,做到报警、疏散、灭火同时进行,在灭火前观察火势,若只是书桌大小着火区域可采取自救,而当火势区域有床铺大小则应放弃自救否则会错失逃生最佳时机,在灭火时要注意基本的细节小动作如打开房门,否则会形成负气压导致火势猛烈后无法开门情况,灭火选择的水是2-3公斤有压力的水,水袋也不是一般人可以使用的其压力并非任何人掌控的好。在逃生前,应熟悉环境,当火势大而无法开门时,跳楼要遵守7m原则,当楼层距地面7m及以下软,将棉被等增高的物品扔下,在选择沿管道下跳,逃离火灾选择湿毛巾,蹲下的姿势,尽量选择靠窗靠墙,而当在高层建筑等待求救也应在背向烟尘的一侧。

  谢名春在作总结时指出,今天的宣讲会是“以案说法”方式进行警示教育,详细讲解了消防法律法规、火灾事故法律责任认定,以及如何杜绝火灾隐患、如何扑灭初期火灾、如何逃生自救,内容全面、系统。学校经常开展这样的消防安全知识宣讲教育活动是非常有必要的,非常迫切的,希望各个部门高度重视消防安全,消防工作要常抓不懈,及时排查和消除消防安全隐患,杜绝各类火灾事故的发生,确保我校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也希望全校师生员工都来积极参与宣传防火知识,树立安全意识,共同构建平安和谐校园。

  据悉,在临近119消防安全日之际,我校日前启动系列消防安全知识宣传活动,今天的宣讲会是该系列活动的重要内容之一。


副校长谢名春(右)主持宣传会,秦斗(左)担任主讲


报告会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