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工委组织召开《自贡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条例(草案)》征询意见座谈会

12.10.2016  18:02

 

 

 

  为进一步帮助我省设区的市和州行使好地方立法权,10月9日,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召开有省环保厅水环境管理处、政策法规处、省政府法制办农林城建处和自贡市人大法制委、常委会法工委、市政府法制办、水务局、环保局等单位负责同志参加的征询意见座谈会,就《自贡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条例(草案)》进行了面对面的沟通和交流。

  会议根据立法法和《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立法条例》的相关规定,按照维护法制统一的要求,结合征询意见的情况,就条例(草案)的立法目的、立法原则、立法内容和立法技术等方面进行了深入探讨,重点就结合自贡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工作的实际,细化水污染防治法和四川省饮用水水源保护管理条例的规定,委托乡镇人民政府实施简易程序的行政处罚的可行性和设定有关法律责任等进行了研究。

  会上,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杨筠在听取了各方意见后指出,一是要坚持科学立法,深入调研充分论证,体现自贡市地方立法特色,加强立法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二是要牢牢守住底线,切实遵守与上位法不抵触的原则,维护法制统一;三是要继续保持沟通联系,形成立法工作合力。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将尽职尽责、尽心尽力指导帮助市州行使好地方立法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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