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雅县认真学习政府采购法实施条列 不断完善政府采购制度

04.08.2015  17:03

认真学习政府采购法实施条列  不断完善政府采购制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列》的正式施行,洪雅县财政局采购股通过对条列进行认真细致地学习,根据文件精神,制定了一系列完善政府采购工作的措施,为我县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奠定了一定的基础。

  3月我局按照省政府《关于创新政府采购机制加强政府采购监管工作的意见》结合我县实际,拟定出《洪雅县政府采购监管工作规定》并在县十七届政府第54次常务会议上审议通过。

4月为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决定性作用,解决通用货物零星小额采购时间长、价格高、质量差等问题,按照眉财采[2015]2号文件精神,局采购股制定了《洪雅县财政局关于取消协议供货采购实行网上竞价和商场直购有关事宜的通知》,同月为进一步完善四川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建设工作,我局开展向全县各单位部门征集评审专家的工作,得到各单位部门的积极回应,目前已有单位将符合条件的人员名单递交采购股,采购股将对符合条件人员统一申请注册,以积极的行动支持省级评审专家库的建设。

5月按照川财采[2015]6号、眉财采[2015]4号文件精神,洪雅县财政局采购监督股对洪雅县范围内政府采购代理业务的代理机构的开展监督检查,检查组对代购机构提供的自查报告开展书面审查和现场检查工作,并形成经签字盖章确认的工作底稿,将在检查完毕后将有关工作成效、存在的问题和有关工作情况形成检查报告上报市财政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列》体现了政府采购制定改革的方向,洪雅县财政局采购监督股积极把《条列》各项规定和要求落实到今后实际工作中,用自己所学、所思、所得,指导实践,推进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