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流失的确有所增加 但不必过分解读

27.05.2015  13:32

第三只眼

北京法院系统有约8600人,每年辞职调动人数约100人,辞职和调动率约1.2%,不算高。而且每年辞职调动的人员中,还有一定数量的法官是从基层法院被遴选到上级法院,这本身是系统内正常交流,不能算作“流失”。

据报道,由于压力大、待遇低等原因,在许多地方,法官流失现象加剧,其中北京法院系统5年有500余人辞职,上海市过去5年每年平均也有67名法官离职。

从调查统计数据上看,最近几年法官辞职、调动的数量较以往的确有所增加,但是,法官的流失问题是否已经非常严峻,还是值得我们认真分析和研究的,至于“因为压力大、待遇低导致出现法官流失加剧”的说法,值得探讨的余地可能更大。

以北京为例。北京法院系统有约8600人,每年辞职调动人数约100人,辞职和调动率约1.2%,这一比例与其他党政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相比,根本算不上高。去年笔者曾到陕西调研,该省一个经济条件较好的地级市,最近5年录用的公务员辞职、调动的比例达到10%以上,大家也觉得没有什么值得大惊小怪的。还需要说明的是,由于北京市推行了上级法院从下级法院遴选法官制度,每年辞职调动的人员中,还有一定数量的法官是从基层法院被遴选到上级法院,这本身是系统内正常交流,不能算作“流失”,另有一部分基层法院法官,为了谋求更广阔的发展空间,通过公务员考试考到了中央和市直机关,这与“压力大、待遇低”造成的流失也是两码事。

实际上,只要能够做到人尽其才、才尽其用,不管一个人的身份今天是什么,对其明天的选择,社会都应当予以理解和尊重。对于法官也是如此,虽然法官的职业特性比较明显,但是一定数量的人才流动和交流,可能还有利于法官队伍建设。当然,与此同时,我们也应当通过完善制度,防止他们利用原来的“人脉”谋取不当利益,更要防止他们利用原来的“圈子”为违法行为“牵线搭桥”。

对于目前法院案件数量持续攀升、法官工作压力不断加大的问题,笔者认为,一方面,编制部门应当根据工作任务变动情况适时增加法官编制数额,努力做到工作任务和人员数量相适应。另一方面,我们也要从更高的层面上,进一步完善纠纷解决机制。比如在行政纠纷解决方面,可以更多的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的作用;在民商事纠纷方面,可以更多的发挥仲裁的作用。法院应当成为坚守社会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但也不一定站在纠纷解决的最前线。如果行政复议、仲裁、调解等纠纷解决机制发挥了较好的作用,法院和法官的工作压力或许会减轻不小。

□朱恒顺(全国人大内司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