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法官检察官入额首考 1110人参加 遴选932人

30.05.2016  00:23

四川在线消息(四川日报记者 庞莹) 5月29日上午,全省首批法官检察官入额考试在成都、乐山、巴中三市同时举行,标志着我省司法体制改革试点迈出了坚实的一步。上午9点,首批司法体制改革试点的22个法院、检察院的1110名法官检察官走进考场,参加了笔试。省委政法委、省委组织部、省法院、省检察院组成的联合巡考组对考场进行了巡视,严肃考风考纪,确保入额考试规范有序进行。

考试为闭卷 委托第三方命题

据悉,本次入额考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分别由省法院、省检察院委托第三方严格按照国家统一考试要求进行命题、制卷及阅卷。考试内容紧贴审判、检察实务,考察法官检察官运用法律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和水平,确保业务水平高、司法经验丰富、能独立办案的人员进入员额。

预计我省首批法官检察官遴选工作将在6月底全面完成,将遴选出932名法官检察官,开启我省司法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道路的新里程。

员额法官检察官  考录步骤

记者了解到,此次考试是首批员额法官检察官产生的第一步,要进入法官检察官员额,还将经过严格、周密的考核、测评和评议程序。

考试之后,各试点单位将对法官检察官的政治表现、司法能力、办案业绩、党风廉政情况、职业操守、从业经历等方面全面综合考察,通过民主测评、组织考核等方式进行评判打分。考试、考核各占总成绩的50%,在各试点单位分别排序,按1:1.1差额将拟入额法官检察官人选报送至省法官检察官遴选委员会。遴选委员会集中对候选法官检察官进行评议,确定最终入额人选,交由省法院、省检察院组织分级提请各地人大任命。经遴选后进入员额的法官检察官必须在一线办案,并对案件质量终身负责;领导干部进入员额的,必须履行办案职责,直接承办一定数量的案件,不得挂名办案。

新闻背景>>>>>

法官检察官员额制改革

十八届三中全会对司法体制改革作出了重要部署,根据中央关于重大改革事项先行试点的要求,2014年,上海等6省市在司法人员员额制、审判责任制、法检人财物省以下统管等方面开始改革"破冰"。

  最高法已明确提出建立法官员额制度,科学确定四级法院的法官员额,同时要求科学设置法官员额制改革过渡方案,确保优秀法官留在审判一线。

  最高检提出,将实行检察人员分类管理,将检察人员划分为检察官、检察辅助人员和司法行政人员三类,建立检察官员额制度,合理确定检察官与其他人员的比例。

  据介绍,员额制改革中,只有履行具有司法属性工作的部门才能设置员额。不承担办案职能的部门,不得设置法官、检察官员额。领导干部进员额的,必须依照遴选标准和程序进行遴选,并到一线办案,实行司法责任制,对办案质量终身负责。

  从司法人力资源配置规律出发,综合考虑当前各种因素,法官、检察官员额比例将严格控制在中央政法专项编制的39%以下。这就意味着相当一部分现任法官、检察官,在员额制改革后将暂时成为司法辅助人员。


        四川3市8县区两院首批试点

      今年3月30日,随着一场200余人参加的动员会在成都召开,我省司法体制改革试点正式启动。

      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已印发《四川省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方案》,首批确定成都、乐山、巴中3市中级法院、市检察院,以及成都市武侯区、郫县、大邑县,乐山市市中区、夹江县、马边彝族自治县,巴中市平昌县、南江县等8县(区)的基层法院、检察院开展试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