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法官与律师能成为一种双向的流动
从法理角度而言,法官和律师都是司法诉讼程序中的重要参与者,维护法律尊严、追求司法真相是其共同的追求。正因如此,两者的流动不应该是一件让人莫名惊诧的事情。
近日发布的《2015上海市选任高级法官、高级检察官拟录公示》显示,曾作为北京某知名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的商建刚被确定为上海市第二中级法院三级高级法官拟任人选。商建刚是知识产权领域的知名律师。为何要放弃待遇丰厚的律师职业,突然转行当法官?日前,商建刚接受记者采访表示,做法官,是自己郑重思考之后的选择。(7月2日《新京报》)
尽管商建刚在陈述自己的理想主义,但他能够由一名律师而至法官,不可或缺的更是司法改革的大背景。上海此轮司法改革的亮点之一,即是从优秀律师、法律学者等公开选拔法官、检察官。理想主义未灭,司法改革方案中对法官选拔渠道的拓宽,它们共同成为商建刚身份转变的缘由。
毋庸置疑,一个年入千万的律师去做法官,其拥有多重的正面效应。网友所说的“良好的经济条件更能抵御司法腐败”姑且不论,在我看来,由律师而成法官,它最大的价值在于,此种试点打破了以往律师和法官间看似紧张的关系。律师去做法官,在今后工作中可能会更加理解律师,理解案件背后的社会意义。身份转变带来的,是法治建设和法律共同体的加快形成。倘若厘清于此,在肯定从律师到法官的转变后,还应该问的是:现实中,又有多少法官愿意成为律师呢?
不能说没有法官愿意放下公职身份,去成为一名市场经济中的律师。事实上,法官的流失越来越成为严峻的问题……虽然这些法官最终多半成为了律师,但流动显然有失正常。这些法官成律师多是因前者待遇太低所致。与此同时,此种被迫的辞职,很容易衍生出腐败。
此种不正常的法官向律师的流动,必须被纠偏。何以纠偏?观察家们其实早已给出了结论。一方面,则是提高那些偏远与基础地方法院工作人员的待遇,以待遇稳定人心,令离开不至于成为轻易的选择;另一方面,则是致力于提高法官的荣誉感。具体说来就是,逐渐将法官从公务员管理体系中剥离出来,还原其“职业化”的属性。让其能够享有一个法官的尊严和力量。如此,必将塑造出更强大的法官职业吸引力,让从法官到律师成为真正遵从内心的选择。
从法理角度而言,法官和律师都是司法诉讼程序中的重要参与者,维护法律尊严、追求司法真相是其共同的追求。正因如此,两者的流动不应该是一件让人莫名惊诧的事情。正因如此,当收入不菲的律师选择成为法官,我们需要继续追问:从法官到律师如何归去来?需要继续深化司法改革,让更多有抱负有水准的律师成为法官,破除两者之间的隔阂,更要创造条件,让法官也能自由地选择去做律师,进而创造一个更有希望的法治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