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院师生赴德阳参加刑事法治改革研讨会

03.12.2014  14:06

  2014年11月28日上午,在德阳市举行了由德阳市司法局主办、德阳市律师协会承办和四川师范大学法学院协办的“刑事法治改革研讨会”。

  德阳市司法局党委书记、局长陈春平,四川师范大学法学院院长唐稷尧出席了本次研讨会,四川师范大学法学院刑法学研究生、2013级本科学生、德阳市律师、市检察院检察官参加了本次研讨会。德阳市司法局局长助理、法学院教授陈山主持了会议。

  本次会议分为“《刑法修正案(九)》草案相关问题”和“中国刑事法治改革相关问题”两个议题。前一个议题分为研讨观点陈述、嘉宾教授评论和互动交流三个环节。唐稷尧教授对“97刑法以来刑法修正的‘方式’”、德阳市律师协会副会长吴明全对“《修正案(九)》草案若干问题的思考”、李海检察官对“关于《修正案(九)》草案的体会与建议”作了主题发言;法学院研究生谈乔雪、余俊、邵芳航、程德栋也分别作了“《修正案(九)》草案之恐怖主义犯罪”、“死缓变更执行之‘情节恶劣’条件”、“关于《修正案(九)》草案的修改建议”、“基于罪刑法定原则对《修正案(九)》草案的修改建议”的主题发言。法学院蔡鹤教授随后作了点评。后一议题中,法学院全亮副教授对“快速审理程序中的法治思维”、苏敬祥副教授对“刑事速裁程序改革评析”作了主题发言。在整个研讨会过程中,发言人与听众之间积极互动、气氛热烈。

  唐稷尧做最后致辞,他表示,非常感谢德阳市司法局与德阳市律师协会为此次研讨会做的准备,感谢工作人员和同学们的积极参与。四川师范大学法学院立志培养理论功底深厚、实践能力卓越的优秀学生,非常愿意未来能够与司法局以及律协作进一步的交流与合作,进而更好的促进中国刑事法治的发展与进步。唐稷尧希望以后还会举办类似的研讨会,同时非常欢迎司法局人员与律师协会律师来四川师范大学法学院与师生进行更加深入的交流。

  四川师范大学与德阳市司法局共建的校外示范性实践教学基地已获得四川省卓越法律计划之省级示范性实践教学基地项目立项。这为将四川师范大学法学院的优质法律研究资源与德阳市司法局丰厚的法律实务经验相结合提供了契机,为法学院同学提供了优质的实习平台,拓展了师生们的教学实践活动范围。这次研讨会的成功举行,可以说是该基地立项以来取得的第一个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