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国加班有罪,中国无力效仿
不过,这个消息并不准确,准确的事实是:由于IT、咨询等行业员工下班后普遍接到大量工作电话和邮件,实际上已经破坏了法国的每周35小时工作制,所以,两家法国工会“CFDT”和“CGC”与法国工程技术和咨询雇主联合会“Syntec”签订“谅解备忘录”。双方同意公司在晚上6点到早晨9点之间不再向IT、咨询等行业员工发送工作邮件或打电话,以保障员工的休息时间。
虽然备忘录的内容与国内流传的报道有一定出入,但总体而言,作为一份雇主与雇员之间的劳动协议,备忘录虽不是强制性法规,但仍有一定约束力,所以,国内的报道也不能说是谣言。
不过,如果认为一纸协议能完全改变市场之下的格局,那也太小瞧市场本身的力量了。
这份备忘录保障的对象是法国IT和咨询行业的25万名基层员工,并不包含公司的中、高层。另外,还需要员工与雇主在劳动合同中约定的是只上白班,而雇员愿意在下班后继续工作,也是被允许的。显然,虽然备忘录保障了雇员不会因为半夜一点没给老板回邮件而遭遇压力、降职或辞退,但那些愿意与老板私下达成默契的人,愿意接电话、回邮件的人无疑可以得到更多,比如升职、奖金,当所有人都想争取升职、奖金时,类似这份备忘录的规定就变得流于形式。
实际上,在规定时间内不打电话、发邮件,本质上是在试图提高劳动力价格。在真实市场中,人们在休闲与工作之间的取舍,影响着劳动力供给与价格。这是一个相对恒定的比例,取决于经济水平、社会意识、风俗、道德等等因素。当大多数人的取舍没有改变时,劳动力价格就不会变。简单的说,当大多数人都愿意加班时,这类备忘录就是无效的——就如现在劳动法下的中国职场。
北上广加班的白领都明白劳动法缓解不了他们的加班,阿里的“996”甚至成为一种敢于自我宣扬的文化,也未见得浙江的劳动监察部门作出反应。劳动法充其量可以成为白领在离职之后的事后追讨依据。
可见,分散的个体对工作与休闲的取舍、对升职加薪的追求,构成了雇员与雇主之间的一种默契与平衡。不过,工会的出现会打破这个默契,进而加强“工资刚性”。
在劳动力市场中,工资与其他商品一样,由供求关系决定,劳动力需求量大,工资就高,反之工资就低。但是,即便当需求量下降时,工资却不会以同等比例下降,而是倾向于保持原有水平,这就是工资刚性。通常认为,工会、合同与政府最低工资法案,限制了工资的波动。
正是有强大的工会的存在,这个在国人看来很激进的,甚至奇怪的备忘录,对于法国而言,并不奇怪。法国实行每周35小时工作制,每年还有5周带薪休假,休假数在欧洲名列第一,被称为“最悠闲国家”。而且,法国素以严格的劳工保护闻名。根据法国现行《劳动法》,如无必要原因,在晚上9时至次日凌晨6时这一时间段加班属于违法行为。去年9月,法国知名化妆品连锁店丝芙兰(Sephora)位于香榭丽舍大道的旗舰店就被勒令在晚上9点后关门。而苹果公司要求员工在晚上9点店铺歇业之后加班准备新iPad上市,结果惨遭工会组织的投诉,赔款1万欧元,罚款5万欧元。
鳏寡孤独皆有所养,人人享有自由与公平,所有文化中都包含这些观念,而共产主义也诞生于欧洲。所以,一旦外部条件合适,人们总会试图去营造这样的天堂,维护所谓的公平,比如,拯救弱小的员工,压制强大的资本家,保障社会公平。于是,工会登场,工资更具刚性。在完美的市场中,任何需求量的变化都应该反映在价格上,从这个意义看,工资刚性,反映的是市场的不完美性,必然造成市场效率的损失。所以,当强大的工会加大工资刚性的时候,并不见得是一个国家经济发展之福。
移动互联时代的IT业与咨询业,工作往往富有弹性。通过备忘录,表面上工人休息的权利得到保障,但由此造成企业运营效率下降,竞争力削弱,最终不但企业受损,员工也会受损。前述的丝芙兰旗舰店,就有五分之一的营业额是在晚上9点后创造的,法院判决之下,直接受损的是企业,但必然会在长期损害员工的利益。
实际上,法国严厉的《劳动法》之下,法国的就业率并不乐观。根据法国劳工部的数据,截至去年4月,法国登记失业人数已连续24个月上升,达326.44万,再创历史新高。其中,25岁以下的年轻人失业率同比增长最快。
更重要的是,政府的这种规定某种程度上侵犯了人的自由权利。还是以丝芙兰旗舰店为例,在旗舰店中的200名员工中,有50多人是自愿加夜班。法院的判决其实已经侵犯了这50人的自由与权利。
市场与自由的好处就在于,能够在偏离均衡之时自动修正。英国左翼报纸《卫报》在评论此消息时也说,英国人现在终日担心经济衰退会带来冗员,这让一些雇主以及股东的“舒适度”比雇员的权利重要的多。而即便在法国,员工与老板之间也可对此达成默契,私人公司的老板雇人的一个条件便是签署永久放弃加入工会的条款。
必须指出的一点是,欧美工会营造“劳动者的天堂”的一切努力,都是基于他们发达的经济,或者说“创新外溢”,简单的说,IT、金融云集的CBD,煎饼都要贵一些。在创新驱动、第三产业发达的欧美,这种强力的,甚至是奢侈与过度的劳工保护,虽然某种程度上已经伤害到他们的经济,但以他们的经济结构,仍可承受,而这一切,中国人是羡慕不来的,也是无法去学的。
当然,如果说法国的问题是工会过于强大,以至扭曲、增高了劳动力价格,那么,中国的问题则是,不但没有工会,反而压制劳动者的权利,扭曲、压低了劳动力价格;不但压制了人力资本的提升,损害了创新,也伤害了社会的基本公平与正义。
对于这个问题,我仍然坚持之前类似的观点,即需要在“强工会”与“低人权”之间,寻找精巧的平衡,小心翼翼的走钢丝。法国不是值得效仿的例子,但更需强调的是,中国,几乎在钢丝的另一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