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公安机关法制员业务技能竞赛 四川省公安机关获团体第二

28.11.2013  18:58

  四川在线消息(省公宣 四川在线记者 陈俊)11月26日,公安部举行全国公安机关法制员业务技能竞赛总决赛,崇州市公安局刘旭、成都市公安局温江区分局张洪亮、成都市公安局成华区分局赖家佳、射洪县公安局杨维、成都市公安局新都区分局周勇5名法制员代表四川省公安机关参加总决赛,获得团体二等奖。

  今年7月,四川省公安厅法制总队在层层选拔的基础上,举行了法制员业务技能大比武决赛,21个市(州)公安局组队参加决赛。今年8月,在全省决赛中胜出的7位民警,代表四川省公安机关参加了公安部举行的全国公安机关法制员业务技能竞赛,并在初赛中取得了团体第一名,其中3人获个人一等奖;在随后举行的总决赛中,5名法制员代表四川省公安机关参加角逐,并最终取得了团体第二名的好成绩。

      为提高基层所队执法质量,厅法制总队于2007年出台《四川省公安机关法制员选任管理办法》,在全国公安机关率先建立专兼结合的法制员制度,选拔优秀民警作为法制员,担任基层所队的“质检员”和“小教员”。2010年,厅法制总队出台《四川省公安机关法制员选任管理规定》,对法制员制度进行改革,建立以派驻法制员为主体,专职、兼职法制员为补充的法制员制度。截至2012年12月,全省公安机关派驻、专职、兼职法制员已经达到5300余人,基层所队法制员配备率达到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