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法制办人士建议:清理执法队伍 协管员应持证上岗

06.11.2013  09:41

    针对城管执法人员身份复杂和素质参差不齐现象,省法制办人士建议——

    《四川省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条例》自今年1月1日施行后,我省城管执法的现状如何,还存在哪些问题?省法制办近期对我省已开展城市管理领域相对集中行政处罚工作的41个市县政府开展全面调研,结果显示,我省城管执法正呈现出体制多样化、执法范围差异化、人员身份较为复杂等趋势,导致一些问题的出现,需要采取措施加以解决。

    现状:执法人员参差不齐

    协管人员比例1:1.6

    据省法制办依法行政指导处处长余越峰介绍,调研开始时,我省已有15个市级政府和26个县级政府在城市管理领域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并向30余个乡(镇)延伸。实行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制度后,城市管理由多部门、多头执法的情况有了改观。

    从15个市级城管执法部门来看,执法体制呈多样化,有的地方实行一级执法主体,在市本级城管执法部门内设相应科室和执法支队(大队);有的实行市、区两级执法主体,除市本级外,还在主要区设立分局,执法范围延伸至乡镇。

    同时,城管执法范围也在各地存在差异。不少地市城管部门增加了多项行政审批、行政征收及市政服务等职权,但也有地方城管部门将侵占城市道路的处罚权、城市园林绿化管理职能又调整回公安、住建部门等。

    此外,城管执法人员身份较为复杂,素质参差不齐,是制约当前城管执法工作的主要因素之一。“国务院有关文件规定,集中行使行政处罚权的执法人员必须是公务员,但实际执行中很难做到。”余越峰告诉记者,各地城管执法部门普遍反映人手紧张,不得已使用所谓的“事业编制”,甚至招聘大量协管人员作为补充。“目前我省市县两级城管局在编执法人员与协管人员的比例超过1:1.6,有的地方甚至高达1:5。”“总体来看,我省城管执法还存在认识不到位、执法体制不顺、机构人员保障滞后、统筹协调较差等四大问题,需及早采取措施解决。”余越峰认为。

    对策:公招高素质执法人员

    协管人员持证上岗

    针对认识不到位、统筹协调较差,省法制办建议省政府研究制定相关文件,进一步强调这项工作的意义,要求市县级政府及各部门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广安市城管局也建议,由于城管系统没有统一的行业主管部门,可以通过成立省级“城管协会”的方式等,对全省城管部门进行统一协调,组织工作研讨、举办业务培训等。

    在执法权限和范围上,余越峰表示,在以后的实践中,“我们也会按照城管综合行政执法条例的规定,就城管执法权限和范围进行相对统一和规范。

    针对执法人员身份问题,省法制办建议进一步清理整顿城管执法队伍,提升城管执法能力和水平。“建议时机成熟时,对协管人员进行清理整顿,乃至可以实行统一考试,持证上岗。”余越峰说。对此,南充市城管执法局也建议,“各地结合城市人口增长情况,制定城管执法编制调整方案,经省编办批准后,面向社会公开考录高学历执法人员,充实执法力量。

    余越峰认为,随着城市发展进程加快,在执法理念上,应该变“只重市容”为“兼顾民生”,建议各地在申报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时,应补充增加一项审批内容,即当地政府在加强城市管理的同时,如何改善小商小贩、进城务工人员、残疾人等群体生存条件和保障其合法权益的有关措施。(记者 熊润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