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代言虚假食药品广告承担连带责任

09.01.2014  17:59

   最高法院9日发布的食药纠纷司法解释规定,社会团体或其他组织、个人,在虚假广告中向消费者推荐食品、药品,使消费者遭受损害,消费者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规定请求其与食品、药品的生产者、销售者承担连带责任的,法院应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