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疗“脱贫急躁症”应当以“实”为方

25.11.2016  06:33

  近日,笔者在中西部省区一些贫困县采访,经常能看到这样的标语:“白加黑、5加2,三年活要一年干”“奋战360天,甩掉贫困帽”。当问及当地政府能否在“十三五”期间完成脱贫攻坚任务时,回答非常一致:我们不但要如期脱贫,而且要力争提前一至两年甚至三年脱贫!(11-21 来源:澎湃新闻)

  十三五是我国扶贫攻坚关键时期,党中央提出了在2020年全面脱贫进入全面小康的目标任务。为此,各地都在中央号召的扶贫攻坚战中纷纷立下了“军令状”,要在十三五期间全部脱贫。不可否认,有个别地方却出现了“脱贫急躁症”,“被脱贫”“数字脱贫”等虚假脱贫现象频现,这都缘于这些地方领导的政绩冲动,想率先完成脱贫目标任务,或借此保住乌纱帽,或因此而“脱颖而出”求得升迁。

  《人民日报》就曾报道批评过一个地方,为了让上级考察时看到自己的扶贫成绩,派一些小学生披着装化肥用的白塑料袋,趴在领导路过的山坡上。领导远远望去,山坡上尽是“美羊羊”,大加赞许。地方干部“喜洋洋”,皆大欢喜。地方干部工作确实繁忙,但其让小学生披上白塑料袋,趴在领导路过的山坡上“装羊”,塑造出一幅“羊群满山坡”的景象,以此糊弄上级领导,彰显扶贫政绩,确属胆大包天,就不怕穿帮?

  如此扶贫,显然有悖中央扶贫“真扶贫,扶真贫”的要求。为了所谓的政绩,他们不惜弄虚作假,可以让学生趴山坡装羊,可以画假窗,可以报假数据,其结果就是“虚有其表”,只能让不实之风盛行,老百姓没有得到实惠,影响了党和政府形象,损害党的事业。

  如何遏制这些形式主义扶贫?笔者以为,治疗“脱贫急躁症”当以“实”为方!

  党员干部在扶贫工作中要“实干”。要认真分析社情民意,扶贫工作精准到户到人。要切实用好扶贫资金,做到“授之以鱼”不如“授之以渔”,注重扶贫的长效性,确保贫困户如期脱贫后不再返贫。要真抓实干,干实事,抓具体,而不能弄虚作假,不能搞花架子,不能做表面文章,更不能干劳民伤财的事情。

  考核扶贫工作要看“实效”。不能只看材料,只听汇报。必须采取一系列措施,包括落实脱贫攻坚责任;严格执行退出标准,规范工作流程;强化监督检查,开展第三方评估,对贫困退出情况进行专项评估检查;对贫困退出工作中发生重大失误、造成严重后果的,对存在弄虚作假、违规操作等问题的,要依纪依法追究相关部门和人员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