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专项治理幼儿园“小学化”,严禁教授小学课程内容

17.07.2018  10:18

近日,教育部办公厅印发《关于开展幼儿园“小学化”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通知》明确5项治理任务:严禁教授小学课程内容;纠正“小学化”教育方式;整治“小学化”教育环境;解决教师资质能力不合格问题;小学坚持零起点教学。

一、治理任务

1、严禁教授小学课程内容

对于提前教授汉语拼音、识字、计算、英语等小学课程内容的,要坚决予以禁止。

对于幼儿园布置幼儿完成小学内容家庭作业、组织小学内容有关考试测验的,要坚决予以纠正。

社会培训机构也不得以学前班、幼小衔接等名义提前教授小学内容,各地要结合校外培训机构治理予以规范。

2、纠正“小学化”教育方式

针对幼儿园不能坚持以游戏为基本活动,脱离幼儿生活情景,以课堂集中授课方式为主组织安排一日活动;或以机械背诵、记忆、抄写、计算等方式进行知识技能性强化训练的行为,要坚决予以纠正。

要引导幼儿园园长、教师及家长树立科学育儿观念,坚持以幼儿为本,尊重幼儿学习兴趣和需求,以游戏为基本活动,灵活运用集体、小组和个别活动等多种形式,合理安排和组织幼儿一日生活,促进幼儿在活动中通过亲身体验、直接感知、实践操作进行自主游戏和学习探究。

3、整治“小学化”教育环境

对于未按规定创设多种活动区域(区角),未提供充足的玩教具、游戏材料和图书,缺乏激发幼儿探究兴趣、强健体魄、自主游戏的教育环境的,要调整幼儿园活动区域设置,合理利用室内外环境,创设开放的、多样的区域活动空间,并配备必要的符合幼儿年龄特点的玩教具、游戏材料、图画书;要充分利用本地生活和自然资源,遴选、开发、设计一批适宜幼儿的游戏活动,丰富游戏资源,满足幼儿开展游戏活动的基本需要。

4、解决教师资质能力不合格问题

对于不具备幼儿园教师资格的,要督促其参加专业技能补偿培训并通过考试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仍不能取得教师资格的,要限期予以调整。

对于不适应科学保教需要,习惯于“小学化”教学,不善于按照幼儿身心发展规律和特点组织开展游戏活动的,要通过开展岗位适应性规范培训,提高幼儿园教师科学保教能力。

5、小学坚持零起点教学

对于小学起始年级未按国家课标规定实施零起点教学、压缩课时、超前超标教学,以及在招生入学中面向幼儿组织小学内容的知识能力测试,或以幼儿参加有关竞赛成绩及证书作为招生依据的,要坚决纠正,并视具体情节追究校长和有关教师的责任,纳入规范办学诚信记录。

二、治理步骤

专项治理分四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全面部署。地方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认真制定治理方案,明确工作要求,于2018年8月底前完成。

第二阶段:自查与摸排。幼儿园、小学、培训机构按要求进行自查,教育行政部门组织抽查和摸排,于2018年12月底完成。

第三阶段:全面整改。根据自查和摸排的情况,坚持边查边改、及时整改,坚决纠正“小学化”倾向的各种错误行为。总体整改工作于2019年4月底前完成。

第四阶段:专项督查。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教育部及各省级教育督导机构和教育行政部门开展专项督查,于2019年6月底前完成。

三、组织实施

1. 加强组织领导。

开展幼儿园“小学化”专项治理,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事关幼儿身心健康成长,事关学前教育事业科学发展,意义十分重大。

各地务必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制订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压实职能部门推进责任,强化幼儿园主体责任,明确工作目标,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如期完成治理任务。

2. 强化园长教师培训。

各地要按教育部有关要求,认真制定幼儿园教师专项培训方案,本着“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切实加强新教师入职培训、初任园长任职资格培训、民办幼儿园园长专项培训、幼儿园转岗教师岗位培训、幼儿园教师专业技能补偿培训、师德师风和安全意识全员培训等,在2020年12月底前,要对幼儿园园长和教师进行一轮全员培训。

要完善区域教研和园本教研制度,确保基层幼儿园园长和教师能够得到经常性的业务指导,切实提高园长教师科学保教能力。

3. 健全长效机制。

各地要认真落实挂牌责任督学制度,把纠正“小学化”问题作为督导的重要内容,建立定期督导与报告制度。

对办园教学行为不规范、存在“小学化”倾向的幼儿园、小学及社会培训机构要责令限期整改,对问题频发、社会反映强烈的,实行年检一票否决,并严肃追究其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设置专门举报监督电话和信箱,自觉接受家长和社会监督。

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加大宣传力度,广泛宣传科学育儿理念,为广大幼儿身心健康发展营造良好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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