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期:罗治平研究督促煤矿安全生产工作

26.05.2015  10:37

要      目

◆  罗治平研究督促煤矿安全生产工作

◆  我省安排部署“安全生产月”活动

◆  省政府安委会组织综合督导组督查煤矿安全工作

◆  我省全面部署尾矿库防汛安全生产工作

【安全要闻】

    罗治平研究督促煤矿安全生产工作。为深刻吸取近期省内外多起煤矿安全生产事故教训,坚决遏制煤矿事故频发趋势,近日,省政府副秘书长罗治平主持召开煤矿安全生产专题会议,传达学习《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有效防范煤矿事故建议的函》要求和省委省政府领导同志对煤矿安全生产工作批示指示精神,分析研判当前煤矿安全生产形势,查找一线监管和操作层面薄弱环节,进一步督促落实责任和措施,坚决扭转煤矿安全被动局面。省安全监管局(四川煤监局)、国土资源厅、公安厅、省能源局、省政府应急办有关负责同志参加会议。会议指出,随着一大批煤矿的复工复产和隐患整改,煤矿领域事故可能进入高发期,尤其是近期连续3起较大事故为大家敲响了警钟,各级各部门务必更加警觉起来,坚决落实复工复产各项要求和程序,进一步落实各级监管部门、业主的安全责任,细化坚持行之有效的措施,坚决遏制事故频发趋势,坚决避免重特大事故发生。一是进一步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按照国务院安办的统一部署,省安监局(四川煤监局)要扎实开展第二轮煤矿矿长谈心对话活动,切实把安全生产各项要求落实到一线煤矿企业和一线操作层面,把安全生产真正作为煤矿业主和广大矿工的自觉行为和习惯;二是对煤矿安全监管涉及职能部门的职能职责再梳理再落实,进一步完善包片督导责任制,通过事故调查分析,针对暴露出来的漏洞和薄弱环节,织牢织密安全监管和安全责任网络体系;三是要按照打到痛处的要求,依法“从严、从快、从重”查处事故,严肃追究责任,及时将查处情况予以全省通报;四是要充分发挥煤矿安全专家队伍作用,对煤矿企业实行评级分类动态监管,建立健全煤矿事故预研、预警制度;五是要按照“四不两直”方式开展督查暗访,对发现的重大安全隐患坚决按照事故予以查处,始终保持严管重处的高压态势,确保全省煤矿以及整体面上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

【安全短讯】

    我省安排部署“安全生产月”活动。近日,省安办印发了2015年全省“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对今年“安全生产月”活动进行了安排部署。今年“安全生产月”活动包括四类:一是宣传类活动:开展安全生产“大讲堂”“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安全生产天府行——新《安全生产法》执法亮剑行”等活动;二是行业性活动:开展“安康杯”竞赛“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以及创建“五好文明家庭”“平安校园”等活动;三是企业性活动:开展安全生产承诺践诺、事故警示教育、“隐患大家查”隐患排查治理等活动;四是区域性活动: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回头看”、安全执法检查等活动。

    省政府安委会组织综合督导组督查煤矿安全工作。从5月13日起,由省安全监管局、四川煤监局牵头,公安厅、国土资源厅、省国资委、省能源局参加组成4个综合督导组,对全省重点产煤市(州)、县(市、区)贯彻落实《关于迅速扭转煤矿安全生产被动局面的紧急通知》(川安委〔2015〕  6号)情况开展为期2个月的督查。督查将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通过解剖煤矿存在的隐患和问题,倒查责任落实情况,对督查发现的问题形成书面意见,并由当地政府分管领导签收后督促整改落实。

    我省全面部署尾矿库防汛安全生产工作。近日,省安办下发《关于做好2015年尾矿库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全面部署2015年尾矿库汛期安全生产工作。一是逐级逐库落实尾矿库企业及所在县(市、区)人民政府、乡(镇)人民政府、村民委员会的“四位一体”防汛安全责任,签定防汛安全责任书并向社会公告;二是认真开展尾矿库汛期安全检查,落实隐患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及时消除隐患;三是进一步完善应急救援预案,严格落实汛期24小时值班值守和专人巡查制度,储备汛期必要的应急救援设备和物资,修通应急抢险道路,确保及时发现并有效处置险情;四是扎实推进尾矿库安全生产“三项监管”工作,对防汛安全责任不落实、尾矿堆积干滩长度不足、调洪库容不满足设计要求等尾矿库企业依法逗硬执法,并做好隐患整改的“回头看”和跟踪督办工作,直至整改销号。省安全监管局将对重点地区尾矿库防汛安全工作进行专项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