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河长办召开全省河长制湖长制工作推进视频会

02.05.2018  10:32

    4月20日,省河长制办公室召开全省河长制湖长制工作推进视频会,通报年初以来河长制湖长制工作进展情况,传达贯彻水利部河长制湖长制经验交流会精神,安排布置全省河长制湖长制当前重点工作。

    会议要求各地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克服“河长制工作已经全面建立、大功告成”的错误认识,树立打持久战的思想。要根据中办、国办《关于在湖泊实施湖长制的指导意见》,将本行政区域内所有湖泊纳入全面推行湖长制工作范围,建立省、市、县、乡四级湖长体系,同时将重要天然湿地、水库、渠道、塘坝等纳入河长制工作,由所在流域的河长负责。把湖长制纳入河长制体系中统筹推进,督促各级河(段)长和相关牵头部门,统一部署、统一落实、统一督察、统一考核,见湖长、见行动、见实效,确保2018年底前全面建立湖长制。

    一要强化巡河问河实效。 继续完善跨部门跨区域河湖管护联动机制,落实基层河(段)长巡河问河制度,深入推动“清河、护岸、净水、保水”四项行动。督促各级河长加强对涉河问题的专题研究,经常问询河流状况,查问治河成效,及时发现、解决河湖管理保护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切实增强河湖治理实效。建立河长工作“提示”制度,定期向各级河长提供工作要点、重点等。建立完善巡河问题清单管理机制,使问题发现和整改形成闭环管理,构建“件件能落实,事事有回应”的工作格局。省河长制办公室已完善了巡河问河情况报送的网上填报机制,各地要按要求将巡河问河情况及时上报。

    二要夯实工作基础。 各级河长制办公室要按照“一清二明三实”的要求,切实履行统筹、指导、协调、督导、考核职责,充分调动各方积极性,形成工作合力。要建立健全河长制工作制度和机制,针对“五大体系”、“四个到位”进行“回头看”。各市(州)按要求抓紧完成10大主要河流2018年度工作清单和相应一河一策管理保护方案补充修订内容的上报。抓紧核实行政区域内湖泊基本情况,完善一湖一档。加快地方河长制信息平台建设,确保与省级平台、各相关部门平台的开放共享与互联互通。进一步规范河长公示,及时对河长调整、联系方式变更、公示内容缺漏错误、竖立位置不当、损坏等的公示(告)牌进行调整更换。按要求规范公示牌内容,河(段)长的职责任务要有针对性,有条件的地区可编制二维码,结合本地实际设置举报监督电话并完善处理机制。

    三要扎实开展专项行动。 督促各牵头部门加快开展河湖管理范围划定、长江岸线保护和利用专项检查、非法码头专项整治、长江经济带固体废物排查、入河排污口专项整治、下泄生态流量专项整治和河道采砂专项整治等专项行动,确保按时按要求完成年度重点任务。高度重视入河排污口专项整治,各地要按照4月10日全省入河排污口整改提升工作视频会议有关精神,对照清单按时按要求完成整改任务。尤其是14个位于自然保护区内的入河排污口,要进一步落实整改措施,6月底前全部取缔。

    四要加强督导检查。 近期,水利部和省河长制办公室对全省开展了河长制湖长制工作2018年度第一次全面督查,省委督查室也对全省中小河流治理进行了暗访督查,有关情况已经向各地反馈。各地也要及时开展自查和督查,针对部、厅督查反馈问题按时整改,并及时向省河长制办公室反馈情况。近日,为贯彻落实中央第五环境保护督察组和省委、省政府督察整改要求,省政府将对中央环保督察问题整改实施月调度。各地要高度重视,加强工作协调对接,确保省市工作措施有机衔接,严格按照整改时限认真开展整改及销号工作。

    五是加强宣传培训和信息报送。 通过公告、公示牌、APP、微信公众号、社会监督员等多种方式,吸引社会关注和群众参与。加大基层河(段)长和河长制工作人员培训,推进河长制湖长制工作的经验交流。加强调查研究,创新工作思路,拓展方法手段,及时总结工作亮点,加强河长制湖长制工作的信息报送。

    会议还对水利投资计划执行和重大水利工程计划、水利综合督导调研工作和防汛抗旱工作等作出安排部署。

    会议由省河长制办公室主任、省水利厅厅长胡云主持,各市(州)、县(市、区)河长制办公室负责人在分会场参会,乐山市、遂宁市汇报了推进河长制湖长制经验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