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召开全面落实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2018年第一次全体会议

22.05.2018  11:52

      5月16日下午,广元市全面落实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2018年第一次全体会议召开。市委书记、领导小组组长、第一总河长王菲出席会议并讲话,市委副书记、市长、领导小组副组长、总河长邹自景主持会议。
会议传达学习了中办、国办《关于在湖泊实施湖长制的指导意见》精神,四川省全面落实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会议暨总河长会议,以及全省长江入河排污口整改提升工作视频会议等精神;审议了《2018年度市级河长河流河长制重点工作实施计划》等。
      去年以来,广元市各级各部门认真落实中央、省各项决策部署要求,全市河湖生态环境持续改善,主要河流水质达到国家Ⅱ类标准,白龙湖出境断面水质达到Ⅰ类标准,全市河长制工作在2017年度全省考核中位列前列。
      会议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对生态文明建设、美丽中国建设作了系列重要讲话,形成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生态文明观。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今年2月来川视察时要求“要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坚持把生态建设放在突出地位”,今年4月在武汉召开深入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座谈会,明确提出“要坚持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不搞大开发不是不要开发,而是不搞破坏性开发”,这充分体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加快建设美丽中国的坚定决心。省委历来高度重视生态文明建设,5月15日,省委彭清华书记主持召开省委生态环境保护专题会议,要求扎实打好八个战役,“落实好河(湖)长制,不断提高全省生态环境质量,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环境的需求”。这些重要部署和要求,为我们加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了方向指引和根本遵循。全市上下务必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深入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座谈会和省委彭清华书记在省委生态环境保护专题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深刻领会全面推行河(湖)长制的重大意义,进一步增强抓好河(湖)长制工作,推动生态文明建设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从维护国家生态安全、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加快转型发展和跨越发展等全局和战略高度,切实担负起管护河湖的政治责任和工作责任。
      会议强调,要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找准薄弱环节,扎实抓好河(湖)长制工作重点任务,推动党中央、省委和市委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决策部署落到实处、见到实效。要加强水资源保护,全面实行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更好节约保护水资源,加强河流湖库水量调度管理,促进水资源总体平衡,促进江河协调健康发展。要加强水域岸线管理保护,加快推进清河、护岸、净水、保水“四项行动”,彻底清理整治侵占破坏岸线行为,恢复河湖水域岸线生态功能。要加强水污染防治,结合中央和省环保督察发现问题整改,集中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八个战役,特别是要加大嘉陵江流域保护力度,推动开展跨区城联防联治,共同确保嘉陵江生态安全。要加强水环境治理,加快推进黑臭水体整治,加快建设城乡污水处理设施和垃圾中转站建设,补齐环保基础设施短板。要加强水生态修复,坚持山水林田湖综合治理,大力实施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健全完善河流上下游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确保江河湖泊水质不断改善提升。
      会议要求,全市各级各部门要按照中央、省、市部署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创新工作机制,努力开创河(湖)长制共治共建共享新格局。要压实工作责任,全市各级河(湖)长、各级各部门必须拿出铁肩担当的毅力、集体攻坚的精神,共同抓好河(湖)长制工作。要实现多元共治,坚持群防群治,加快推进村规民约、治水公约等制度建设,深入开展全民治水护水宣传教育,形成多方参与、共治共管的良好氛围。要加强督查考核,结合“作风纪律深化年”活动,加强督促检查,逗硬奖惩考核,推动形成担当作为、推动有力的工作纪律。
      市级河长,各县区、广元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一总河段长或总河段长,市级相关部门和单位负责同志等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