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治理183条河渠 中心城区今年“消灭”黑臭河渠
加强监管:断面考核增加扣缴项目、水环境容量与新建项目审批挂钩、严查非法排污
长效管理:加强督查,杜绝“污”口复排,确保河渠卫生、污水处理达标运行
刚刚结束的市十二届三次全会明确提出,要深入推进城市生态转型升级,深化生态文明制度建设,深入实施水环境综合治理。记者昨日从市城乡水环境综合治理指挥部办公室获悉,继去年对中心城区30条黑臭河渠进行治理后,成都市今年将再对城乡183条黑臭河渠进行综合治理,到年底全面实现“水清无味”,为构建城景相融、山水相依、绿色低碳的生态文明建设新格局奠定水生态基底。
中心城区 今年“消灭”黑臭河渠
据悉,今年治理的183条河渠中,中心城区有89条、郊区(市)县有94条,除都江堰市外,全市18个区(市)县、高新区和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都有涉及。
“通过综合治理,我们要让这些河渠褪去‘黑、臭’外衣,年底前实现‘水清、无味’。”据市水治办负责人介绍,去年成都市启动了新一轮城乡水环境综合治理,决定用3年时间“消灭”黑臭河渠,并对首批30条河渠进行了治理。目前,这30条河渠已经实现了“水清无味”,由于其位于上游,也为今、明两年要进行治理的河道,奠定了良好的输配水基础。
今年的治理将中心城区剩余的“黑臭”河渠全部纳入了计划中,这意味着,到年底,中心城区就将全部“消灭”黑臭河渠。
此外,今年还将对余下的200条黑臭河渠进行调查,完成治理方案的编制。
打出“组合拳” 让河渠水清水长流
治理“黑臭”河渠,成都市将打出“组合拳”,具体的举措主要有三项:全域截污、河道清淤、输配清水。
“黑臭河渠之所以会存在,主要是因为一些污水没有进入市政污水处理系统,而是通过下河排水口直接流入了河中,造成水质发黑、发臭。”该负责人说,全域截污,就是以排放污水的下河排水口为起点,倒查排水来源,找出排污原因,然后有针对性地采取治理措施,从源头截住污水。这些治理措施,包括纠正错接、错搭的排污管道,在城乡结合部新建污水管道、集中收集污水等,让工业污水、生活污水、养殖废水等进入污水处理系统,不直接下河。
全域截污后,再对河渠进行全面清淤,清除发黑、发臭的底泥,加固或固化河堤。最后,通过输配水工程的建设,让有限的水资源得以高效利用,使源头清水能通过大河、干河,流入支河、小河,大多数的河渠常年基流不断、清水长流。“在水质改善后,我们还将实行河渠景观提升工程,营造水清岸绿的优美水域环境。”
河道水质 断面考核增加扣缴项目
在治理的同时,成都市将加强监管,确保水环境综合治理见成效。
据介绍,在今年的河道水质超标断面资金扣缴中,将增加扣缴项目,在氨氮、COD两项基础上增加总磷项目,实行多因子合并扣缴;完成治理河道出现超标的,还将加倍提高扣缴资金基数。
同时,实行水环境容量与新建项目审批挂钩。区(市)县连续两个月水质考核断面超标,实行区域限批预警;预警后一个月水质无明显改善的,第四个月起暂停审批该地区增加水污染物排放总量的建设项目,直至考核河道水环境治理显著改善。
此外将加大执法力度,严打非法排污,按照“企业排放超标即停产治理、治理无望就关闭”的要求,严厉查处违法排放生产废水、生活污水的行为。
治理后再排污 属地政府将受严罚
记者同时从市水治办了解到,成都市正在拟定长效管理制度,通过建章立制,巩固水环境治理的成果。
在长效管理制度中,市水务局将加大巡查和督查力度,特别是治理后的河道,原有的下河排污口不得有复排现象出现。否则,属地政府将受到严厉的处罚。
在河渠沿岸实行深入持久的环境卫生治理,确保河道水域无违法排污、无垃圾堆放、无淤泥堆积、无集中漂浮物、无违法建设。
同时,对城乡污水处理厂(设施)运行情况进行监管,确保污水处理实现稳定达标运行。(记者 王眉灵 摄影 马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