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副省长:罚没收入不能与收入返还比率挂钩
“让上路谋财者,伸手必被捉”
——河南永城、天津宁河公路“乱罚款”事件发生后整改纪实
新华网北京12月14日电(记者林红梅、李亚楠、毛振华) 河南永城车主李晓展驾驶6轴货车拉着石料奔跑在往来淮北的公路上,近几天没有再遇到“乱查车”“乱罚款”。“我希望这种情形持续下去,不要一阵风之后又恢复原样。”他接受采访时这样对记者说。
近期发生了河南永城、天津宁河执法人员在公路上“乱罚款”事件。相关部门和地方政府立即行动起来,将规范运输公路执法行为作为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整改的重要内容,深刻反思,全面整改。交通运输部部长杨传堂强调,对违规违纪人员要严格追究责任,涉嫌犯罪的要坚决移送司法机关处理。让上路谋财者,伸手必被捉。
据介绍,河南永城刘怀洲兄妹贷款买了两辆货车跑运输,他们分别购买了超限罚款的“年票”和“月票”,缴款之后就可以超载行驶,有效期限内不用再交罚款。11月14日,妹妹刘温丽出示“罚款月票”和“罚款年票”后,货车未像往常一样放行,被要求再花钱“打点”,她一气之下当场喝下农药自杀,后经医院抢救脱离生命危险。
无独有偶。11月中旬,大货车司机在天津宁河县公路上,遭到运管、城管、路政的轮番罚款。两个高速公路出口几乎24小时都有城管的执法车罚款。货车司机到宁河县城管局投诉,工作人员提议买“罚款月票”,称买了票就可以走。
事件经媒体曝光后,社会公众反应强烈,引起相关部门和地方政府的高度重视,认为其严重侵害了广大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严重损害了党和政府的形象。
交通部部长杨传堂指出,河南永城等地曝光的公路“三乱”问题,既有体制机制等深层次原因,也有机构和人员膨胀、经费保障不到位等问题,但根本原因还是官僚主义思想作祟。
河南省副省长赵建才坦言,只罚款不卸载实际上是违法车主和执法人员建立的一种违规违法的利益关系。车主的目的是为了减少和降低行政处罚的标准,能超载行驶;执法人员的目的是为了罚款“收钱”。
天津宁河县县委书记李树起、县长张炳江表示,教育监管不到位导致执法部门和执法干部宗旨意识淡薄,不能带着感情为群众搞好服务,追求部门利益,与践行为民务实清廉的群众路线存在很大差距。我们要围绕“四个不放过”进行整改:坚持认识不到位不放过,坚持责任不追究不放过,坚持整改措施不落实不放过,坚持机制不健全不放过。
交通运输部向全国交通系统宣布了禁止违规上路检查执法、禁止无执法资格人员上路执法、禁止对非法超限运输车辆只罚款不卸载、禁止为非法超限运输车辆办理“罚款年票”“罚款月票”等10条禁令。
河南下大力气在全省范围内进行整改。“河南正在改多元执法为综合执法,理顺管理体制,根治‘治超为了罚款,罚款为了养人’的不合理现象。”河南省副省长赵建才说,行政执法管理队伍人员的经费应当列入财政预算,要如实落实;斩断以罚代管和靠罚没收入返还来维持经费和人员收入的利益链;收支两条线一定要严格,罚没收入不能和收入多少、返还比率挂钩。
天津市从12月3日开始,相关部门组成联合检查组,对全市18个固定超限监测站的执法情况进行专项全面检查。检查采取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用陪同和接待、直赴现场明察暗访形式,发现问题立即要求限期整改。当地已着手设立公路超限治理服务站,以提醒、说服为主,加大超限司机说服教育力度,以杜绝“执法即罚、以罚代管”现象。
作为事件发生地,河南省永城市召开了全市执纪执法部门纪律作风集中整治活动动员会,在全市开展为期两个月的“转作风正法纪提素质”活动。在交通运输系统开展“我是交通人,我该怎么办,执法为了谁,为什么要执法”的大讨论,查思想根源、查作风表现、查执法程序规范、查工作制度漏洞、纠正执法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永城市副市长邢路生说,永城市还采取一系列治本的整改措施。取缔非法车辆改装厂,取缔非法货物料厂;整合执法主体,解决多头执法、权责不清的问题;把治超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申请建立若干固定治超站,对所有超限超载车辆只卸货不罚款,根治“治超为了罚款,罚款为了养人”乱象。
天津宁河县政府成立了专案组,全面介入对问题的挂牌督办,对6名违规人员进行了处理和问责。对于报道涉及的当事人,宁河县严格对照路政管理相应法规,对停车场违约收费依法退还,并向车主赔礼道歉。宁河县执法部门以转变执法方式为着力点,明确了执法标准。
记者从河南省相关部门获悉,依据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因违规拦截处罚严重超载货车而致使车主服毒自杀的永城市公路局流动治超大队7名执法人员将被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永城市政府及交通系统16名相关领导和责任人也被分别给予撤职、降级、记过等处分。
往来宁河的货车司机王立军14日对记者说:“在整顿活动中,我们看到设置了便民指示牌和信访接待室,公布了对超限站和停车场的监管措施,执法标准透明了,我们心里踏实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