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委法工委开展《四川省沱江流域水环境保护条例(草案)》立法调研

25.04.2019  19:30

  

 

 

  4月22日,省人大法制委主任委员刘达贵率省人大法制委、常委会法工委,会同生态环境厅、水利厅赴成都市开展沱江流域水环境保护立法调研。调研组先后走访了沱江沿线的金堂县淮口镇和高新区草池镇,深入到饮用水水源地、污水处理厂、化工企业、工业园区等地详细了解沱江流域饮用水水源保护、工业污染防治、农业面源污染、排污口设置、生活垃圾焚烧填埋处理、地下水取用等情况。

 

     

  

  

  

  调研组还分别在淮口镇和草池镇召开座谈会,听取相关区县有关部门、人大代表、企业代表、村民代表等对条例草案修改的意见建议。会上,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杨筠表示,感谢大家提前研究草案,特别是企业代表、村民代表,站在基层的角度理解条例草案,提出了很好的意见建议。我们将逐字逐标点符号研究,争取充分吸收大家的意见建议,进一步完善修改好条例草案,为沱江流域人民的生命健康、经济社会的稳定可持续发展、生态环境的不断优化提供法制保障。

  省人大代表陈维亮、生态环境厅总工程师赵乐晨、水利厅副厅长王华参加调研。

附件:

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开展沱江流域水环境保护条例(草案)立法调研
  《四川省沱江流域水环境保护条例(草案)》(以下简称《条例(草案)》)已经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二次审议。为进一步做好《条例(草案)》立法服务工作,4月16日至18日,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赴自贡市荣县,内江市威远县、资中县,泸州市泸县开展《条例(草案)》立法调研。省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办公厅主任吕华,省纪委监委驻省人大机关纪检监察组组长程兴洋,人大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