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漠排污:拘留之后,还有几多疑问?

23.03.2015  11:41

  早报首席评论员 沈彬

  近日,甘肃省武威荣华工贸有限公司向腾格里沙漠腹地违法排放污水8万多吨,污染面积266亩,其董事长张严德已被立案调查,两名直接责任人已被拘留。腾格里沙漠排污事件被媒体曝光五年以来,第一次有责任人受到刑事追究。

  然而,现在还未到宣布“大功告成”的时候。

  腾格里沙漠,位于内蒙古、宁夏、甘肃三省区的交界处。早在2010年就有媒体报道,当地企业直接向沙漠排污,但相关的政府调查、问责总是不了了之。去年9月新华社、《新京报》同时炮轰“腾格里沙漠腹地现巨型排污池”:粗壮的黑色橡胶管道插入沙漠中,黄沙映衬下的巨大黑色淤泥池,让公众震惊。报道中直接点名宁夏明盛染化有限公司,多年来将“污水池”建在沙漠中;甚至中卫市环保局局长俞振国也称:该企业曾很长时间漫无边际地直接将污水排放到荒漠,直到2004年后才改为在沙漠内建所谓“污水池”;当地居民更是苦不堪言。

  饶是证据如此确凿,沙漠周边省份的官员还是打起了“太极拳”,否认向沙漠排污。去年9月,内蒙古阿拉善盟腾格里经济技术开发区环保安监局局长马巴依尔,向媒体表示“我敢拿人格担保,污水没有埋到沙里面”。

  但是,去年10月习近平总书记对腾格里沙漠排污作出重要批示后,事情就开始起了变化,内蒙古、宁夏、甘肃三省区加大了调查、惩处力量。存在排污问题的数个“晾晒池”被紧急关闭、填平;涉事的多家工业园区工厂被勒令关停。

  然而,就是在今年2月,“财新”记者通过航拍,发现腾格里沙漠还有巨大的排污池,有的甚至被精心伪装成鱼塘,而肇事者之一就是那家已经被曝光的宁夏明盛染化有限公司。

  其实,向沙漠排污不仅是一个违法问题,还涉嫌环境犯罪。2013年6月,最高法、最高检推出的《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明确将“私设暗管或者利用渗井、渗坑、裂隙、溶洞等排放、倾倒、处置……有毒物质的”,列入“污染环境罪”的立案范围。按理说,之前媒体已经曝光了这么多家企业在向腾格里沙漠排污(无论是直排,还是通过没有可靠防渗漏措施的“晒晾池”排放),这些企业理应受到司法调查,而不是简单的关停了事。

  而这次甘肃省武威荣华工贸有限公司因为向沙漠排污,遭到刑事追究,还是有些出人意外。因为之前对腾格里沙漠的排污报道,“主攻方向”是宁夏、内蒙古,而不是甘肃,想不到如今最早进行刑事追究的居然是甘肃省。

  更让人意外的是,这次被立案调查的武威荣华工贸有限公司的来头并不小,它是上市公司荣华实业(600311)的大股东、实际控制人。而且,该企业刚于2011年搬迁到武威城东11公里的沙漠中。荣华工贸一直被当地政府,树立为“未占用农民一亩耕地,探索出了工业治沙和生态治沙的新模式”的明星企业,包括时任国土资源部领导在内的很多官员,都被安排参观、视察过荣华工贸在沙漠里的厂区。

  现在,荣华工贸一下从科学治沙、保护生态的明星企业,变成向沙漠排污的“坏孩子”,甚至涉及刑事责任,这个弯拐得太大了。

  公众有权知道,荣华工贸的沙漠排污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的?为何这家污染大户,之前一直被当地政府树为“生态发展”的典范?公众更要问,如今荣华工贸被追究刑责了,那么,之前媒体已报道过的宁夏明盛染化等涉嫌向沙漠排污的企业,有没有受到刑事追究?如果没有,请当地政府及时说明理由。现在还有企业在向沙漠排污吗?

  腾格里沙漠排污事件,延宕五年,惊动了习总书记,恶劣影响是如此广泛,这不是抓捕一两个企业负责人就能完结的,公众需要全面的真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