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沙县两名官员分别在参与宴请时致人醉亡

27.01.2014  18:30
陈瑞喜

  近期,经中央纪委督办,福建省纪委对反映三明市副市长、沙县县委书记陈瑞喜等人接受企业主宴请发生人员醉亡问题和建行沙县支行行长雷炎生等人公款宴请客户并参与高消费娱乐引发人员死亡问题进行了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三明市副市长、沙县县委书记陈瑞喜等人接受企业主宴请发生人员醉亡问题。2013年9月9日,三明市副市长、沙县县委书记陈瑞喜会同沙县代县长林昭闹等,与一私营企业主商谈投资项目后接受其邀请,到该企业内部食堂聚餐。事后,一名参与聚餐的领导干部酒后突发性猝死,造成了不良社会影响。近日,经福建省纪委常委会研究并报省委同意,决定给予陈瑞喜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按程序免去其三明市副市长职务;给予林昭闹和沙县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吕永青党内警告处分;对参与宴请的其他相关责任人进行诫勉谈话。

  中国建设银行沙县支行行长雷炎生等人公款宴请客户并参与高消费娱乐引发人员死亡问题。2013年8月13日,雷炎生和副行长陈志煜等人在三明市区宴请客户并陪同高消费娱乐,合计消费8160元。事后,该行一名参与活动的工作人员酒后突发性猝死,造成了不良社会影响。中国建设银行三明市分行给予雷炎生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解聘其行长职务;给予陈志煜(非中共党员)行政记过处分。

   陈瑞喜简历

  陈瑞喜,男,汉族,1962年2月生,祖籍福建惠安(宁化出生),福建农学院农业经济管理专业毕业,大学本科学历,学士学位。1983年8月参加工作,1996年8月起任副处级职务,曾任宁化县委常委、办公室主任,省财政厅农业处副处长(挂职),尤溪县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尤溪县委副书记、政府县长,沙县县委副书记、政府县长,沙县县委书记;现任三明市人民政府副市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