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总局开展汽车市场专项整治 重点查处商业贿赂等
07.08.2015 18:26
本文来源: 工商局
为维护汽车市场秩序,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促进汽车行业健康发展,工商总局决定于2015年8月至12月在全国范围内开展汽车市场专项整治工作。
工商总局指出,目前,汽车市场中侵害消费者权益、扰乱市场竞争秩序等违法行为仍时有发生。各级工商、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汽车销售维修服务领域专项执法行动的重要意义,严格履行法律赋予的职责,回应人民群众关切。
此次专项行动要围绕消费投诉的重点、媒体关注的焦点和社会关切的热点,重点查处以下违法行为:
——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在维修保养中以旧代新、少换多收、未换骗收,虚增或者擅自减少服务项目,且收取未提供的服务项目的费用等。
——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行为。利用新闻媒体、网络平台、店堂告示、宣传彩页、新车发布、现场推介等形式对汽车油耗、配置、功能、性能,以及相关主要数据、降价促销信息等进行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在维修保养、装饰装潢过程中,对使用的汽车零配件以及其他产品的有关信息作虚假表示等。
——商业贿赂行为。在商业车贷、汽车担保、旧车置换、车损定价等方面给付或者收受商业贿赂等。
——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等行为。在汽车销售维修保养以及装饰装潢中,使用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产品等。
——合同格式条款违法行为。汽车销售企业、汽车维修企业利用合同格式条款免除自身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排除消费者权利等。
,本文来源: 工商局
07.08.2015 18: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