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三包\"落地\"有困难 专家库下月才能建起来

20.11.2013  11:15

原标题:汽车“三包”实施一月,“落地”仍有困难:提供汽车质量问题评估要以专家组意见为依据,然而——

汽车专家库下月才能建起来

□本报记者 王成栋 陈岩

10月2日提的车,变速器已经修了两回了。”11月13日,车主赵伟向记者抱怨的同时,琢磨着能否换一辆新车。

赵伟是在10月1日《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以下称汽车“三包”)实施后购买的汽车,他的车将享受在“三包”期内一定条件下退换货的保障。

赵伟能否如愿以偿,记者对此进行了跟踪采访。

鉴定成汽车“三包”难关

汽车“三包”规定,购车2年或者行驶里程5万公里之内(以先到者为准)是汽车“三包”有效期,在此期间,如果出现以下三种情况,消费者可以选择换货或退货:一是因严重安全性能故障累计2次修理;二是发动机、变速器累计更换2次;三是转向系统、制动系统、悬架系统、前/后桥、车身的同一主要零件因其质量问题,累计更换2次后,仍不能正常使用。

赵伟的情况显然符合退换标准。但其经销商表示,可以做免费维修,不能更换或退货,“变速器只是维修了两次,还达不到更换退货的要求。即使要退换的话,他也要出具相关的质量证明。

而根据汽车“三包”相关规定,如果车子出了问题,在申请退换时,可以联系省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组建的家用汽车产品“三包”责任争议处理技术咨询人员库,提供汽车质量问题评估,经销商和车主以专家组的意见为依据来决定是否退换。

目前,我省汽车专家库还没有建起来。赵伟要想对汽车做质量鉴定,只能到异地进行,但成本难以控制。

法律法规最终落实仍需时间

省质监局相关负责人透露,我省汽车产品“三包”责任争议处理技术咨询人员库还在组建中,“已经有100多名专家报名,我们将根据他们的材料进行考察遴选,预计12月将组建完毕。

针对赵伟的问题,上述负责人表示,在汽车“三包”落地之前,省质监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相关规定建立了专家组,车主如遇到问题,可与他们联系,由他们出具相关方面的质量鉴定说明。

对于汽车“三包”执行中遇到的困难,省汽车工业协会副秘书长张俨艺认为,由于之前相关领域没有统一的法律规定和执行标准,各大汽车经销商对于新的法律规定认知和执行仍需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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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年前买的车是否适用“三包”?

2011年9月,李德购入一款知名品牌汽车。自去年5月开始,他的车相继出现直接换挡变速器故障、电瓶无法存电、天窗开关失灵等问题,前后进行了13次维修。

李德向经销商和厂方反映情况,但厂方未给予任何回复,经销商也未给出明确的解决方案。9月16日,李德向成都市金牛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认为应该按照汽车“三包”法来审理。

李德的代理律师杜伟则认为,根据“法不溯及既往”的原则,李德的案子很有可能会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来审理。

杜伟坦言,在汽车“三包”实施之前,我国相关领域并无专门的法律规定,且李德的纠纷一直延续到汽车“三包”实施之后,“我们还是要争取一下,毕竟按照汽车‘三包’审理该案,对车主更为有利。

据记者调查,成都地区与李德购买同款车型而出现类似问题的还有很多车主。在维权的道路上,他们寄希望于新的法律规定,而从厂商方面得到信息则倾向按照之前相关法规解决,汽车“三包”的法律时效成为双方争执的焦点。

而这一切,都要等到李德案件开庭的那一天才能得到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