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油烧身 暴力抗法 自贡男子妨害公务被判刑

01.07.2014  17:34

   四川在线自贡频道消息(陈凌) 2011年9月1日,自贡男子刘佳俊驾驶三轮车在车站门口违章乱停,不服从交警部门指挥,暴力抗法将协警张强手指死死咬住,并拿出三轮车内乘有汽油的汽油瓶威胁民警若处理此事即点燃汽油,之后在事情处理过程中,刘佳俊泼洒汽油并点火,造成自己以及处事协警、围观群众被烧伤。

  近日,经富顺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妨害公务罪判处刘佳俊拘役三个月,缓刑三个月。

   违章乱停不服指挥,口咬协警

  2011年9月1日9时许,富顺县交警大队协警张强在富顺县东街执勤过程中,要求刘佳俊将其停靠在东街车站入口处的三轮车驶离该地点,刘佳俊拒不听从指挥,并对张强进行言语辱骂。

  张强在用右手伸进三轮车窗内准备抽出车钥匙的过程中,刘佳俊用嘴咬住张强右手手指一直不松口,约几分多钟后,在围观群众的劝说下,刘佳俊才松开了嘴。

   交警增援,男子自泼汽油点火威胁

  随后增援的交警黄鸣等人赶到现场,劝说刘佳俊下车来配合解决问题,但刘佳俊仍然拒不下车,并且拿出三轮车内一个盛装汽油的玻璃瓶,往自己身上泼洒了少许汽油,又拿出打火机,威胁交警要处理事情就到三轮车里面来。

  民警到场劝诫,男子点燃汽油在此过程中富顺县东湖派出所的民警李冬冬等人接指挥中心指令也赶到了现场,派出所民警对刘佳俊进行劝诫,但刘佳俊仍然拒不下车,手握汽油瓶与民警僵持,派出所协警张兵准备伸手进去夺过赵手里的打火机时,赵随即将汽油泼向协警,同时按燃打火机,汽油被引燃发生燃烧,汽油瓶也从三轮车右侧车窗被丢出到了公路边。

   伤及自己并致伤协警、群众

  燃烧的汽油溅到了围观群众赵天的左小腿和左脚踝上,刘佳俊自己身上的衣服也发生燃烧,后刘佳俊自己打开车门跑出,在其欲冲向现场交警的过程中被民警控制,并将其身上及车内的火扑灭。

  整个过程造成交警大队协警张强的右手食指、中指被刘佳俊咬伤,围观群众赵天的左小腿及左脚脚踝脚背处被刘佳俊从车内扔出的汽油瓶溅出的火烧伤,刘佳俊的胸、腹部被火烧伤,其右手肱骨处的一陈旧性骨折伤在民警对其进行控制时再次骨折。

  经富顺县公安局物证鉴定室鉴定:张强的损伤程度评定为轻微伤。

  法院审理后认为,刘佳俊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行为,已构成妨害公务罪,且刘佳俊自愿认罪,可从轻处罚,遂作出以上判决。(文中人物均系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