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水倒灌“掀”地板 搬出新家过中秋

05.09.2014  08:41

 

9月3日,小区业主罗先生将被水泡坏的木地板掀掉。

        来信摘录华西都市报:

        我是成都青羊区培华路399号金阳易诚国际小区的一名业主,搬进新家已经有两年多了。

        9月1日晚上,单元下水道的污水从生活阳台地漏倒灌进来,导致家中地板和部分墙面、家具都“泡了汤”。今年3月初,我家就因为同样的情况,被淹过一次,而且小区还有其他住户也跟我有过一样的遭遇。

        第二天虽然物管清扫了家里的积水,暂时疏通了楼下的污水管道,但是家里的木地板都已泡坏,家里已经无法居住。直到现在都还没有查明倒灌的根本原因,开发商也一直没有出面解决问题。

        市民罗先生

        9月1日晚11点过,家住成都金阳易诚国际小区的罗先生刚一回到家里,就被眼前的一幕惊呆了:从进门起到客厅、卧室、卫生间和生活阳台,整个房间内污水漫溢。让罗先生更为头疼的是,家里的墙纸、木地板和家具被泡坏后,小区物业和开发商互相推诿,不肯赔偿。眼看中秋节就要到了,罗先生一家却是有家难回。

        阳台地漏倒灌污水卧室木地板“被掀

        9月3日中午,记者来到罗先生家中时,房间里的污水已经被清理掉,墙脚处仍有污水残留的痕迹。

        “上午才请工人把两间卧室的木地板全部掀掉。”罗先生说,木地板被水浸泡后,全部翘了起来,用脚一踩就有水冒出来。“1日晚走出电梯后,我就闻到了臭味,看到我家门外还溢出了很多水,打开门后,看到家里已是‘水漫金山’,深度至少在4厘米以上。”在清理污水时,他发现罪魁祸首在与卫生间相连的生活阳台上,家里的积水就是从阳台地漏倒灌涌出来的。

        5月才搬进新家现在只能租房住

        罗先生说,家里被水淹已经不是第一次了,今年3月初,也出现过一次污水倒灌,因为不太严重,他自行处理了。没想到这次造成的直接损失在4万元以上,他怀疑是下水道设计存在缺陷。据罗先生介绍,他于2010年3月购买了这套78平米的房子。2012年3月开始进场装修,5月才正式搬进新家。

        “现在家里已经无法住人了,在倒灌原因没有查明之前,我也不敢轻易重装房子。”最令罗先生烦心的是,中秋节马上就要到了,现在却有家难回,“只有在附近租房,儿子高三了,不想因为这个事影响他的学习。” 污水倒灌不止一户 去年多业主获赔

        听闻罗先生的遭遇后,小区另外一栋姓张的邻居也向记者倒起了苦水。“我家住在1楼,去年7月下大暴雨,家里污水倒灌,家具都被泡坏了。”张先生说,当时跟他有类似情况的底楼住户有好多家。大家一起找到物管和开发商,并向成都市建委和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进行投诉,随即相关职能部门发出了《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书》。

        “之后,他们采取泵抽等措施拦截污水,还做了楼栋地面的防水。”不过,在张先生看来,这是治标不治本的。

        他说,家里的排水主管是横向的,设计不合理,如果是竖向设计,可能不易堵塞。而且排污管道与污水井总管道同样高,一旦堵塞肯定会污水倒流。

        张先生告诉记者,在和开发商多次协商后,去年他家得到了2.8万元的赔偿,其他业主家里根据损失情况,获赔数额在两三万至七八万不等,“有一家好像淹了1米多深,家具、家电都泡坏了,损失最严重,赔了他10万。”而上个月,张先生家里又发生了一次污水倒灌,“找到物管后,才看到是污水管烂了一个小洞。” 物管/ 前期施工不合理

        小区物业王经理说,发现罗先生家污水倒灌后,他们派人疏通了单元楼下的管道。而除了罗先生,物业公司之前也收到过其他业主类似的投诉,所以把每三个月对小区进行的例行疏通,在近期缩短到了每周检查维护一次。他认为,物管公司作为管理方,只负责小区公用区域设施管理和维护,如果怀疑管道有问题,应是开发商的责任。“这栋楼生活用水管道和污水管道是合并在一起的,照理来说是应该分开的,这是施工问题。”一位物业的维修师傅带着罗先生一起查看了小区管道,“主要生活用水有油污,流进管子冷却凝固后,容易引起堵塞。” 开发商/ 后期疏通不到位

        4日,开发商工程部一位负责人查看了罗先生家里的情况后,认为小区所有房子都经过房产部门把关验收才销售的,排水管道没有问题,主要是物管疏通不到位,“而且房外的管道只有两年的质保期,如今楼盘已经交付使用快三年了。”对于罗先生提出的“赔偿4万余元经济损失,承担近期租房费用”的诉求,开发商并没有正面回答。只是后来通过物管转告罗先生,将找一家专业的管道疏通公司来小区进行疏通。

        华西都市报记者王蕾摄影吴小川

        读者来信·回音壁管理权问题“踢皮球” 建议尽快成立业委会

        武侯区菊乐路98号院内有座约2米高的“垃圾山”,周边住户苦不堪言(本报曾报道)。由于没有物业,原本的业主委员会也于去年12月届满退任,新业委会迟迟没有成立,该小区的管理处于“无人管”的状态。在小区内“”了一年多的垃圾到底该如何处理?“这个院落是单位宿舍,责任主体是单位,应该由其负责。”武侯区双楠街道办事处城管科科长罗德文说。随后,记者致电该宿舍的所属单位,该公司行政部部长柴艳只回复了一句“那里属于街道办事处在管”后便挂了电话。

        罗德文表示,由于该小区没有移交,产权仍为单位所有,“我们管不到。”罗德文认为,现在最好的办法就是尽早成立业委会,或者聘请物业公司进行管理。华西都市报记者吴冰清

原标题: 污水倒灌“”地板 搬出新家过中秋